高绍廉(553年—6世纪),北齐文宣皇帝高洋第五子,母亲是弘德夫人颜玉光

天保十年闰四月乙巳(559年6月9日),封长乐郡王[1],同年十二月戊戌(560年1月28日),改封陇西王[2]

绍廉性格粗暴,曾经尝拔刀追逐兄长高绍义。高绍义逃入厩,闭门阻止高绍廉进入。高绍义为清都尹,未及掌握仕事,高绍廉先往,把囚犯都叫出来,率意释放或者处决。能饮,一举数升,最后饮酒过量而死[3]

传记资料 编辑

  • 北齐书》第十二卷 文宣四王传
  • 北史》北史卷五十二 列传第四十 齐宗室诸王下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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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史·卷052》,出自李延寿北史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北齐书·文宣帝纪》:乙巳,以司空、彭城王浟兼太尉,封皇子绍廉为长乐郡王。
  2. ^ 《北齐书补·废帝纪》:十二月戊戌,改封上党王绍仁为渔阳王,广阳王绍义为范阳王,长乐王绍廉为陇西王。
  3. ^ 北齐书·卷十二·补列传第四 文宣四王 孝昭六王 武成十二王 后主五男》:陇西王绍廉,文宣第五子也。初封长乐,后改焉。性粗暴,尝拔刀逐绍义,绍义走入厩,闭门拒之。绍义初为清都尹,未及理事,绍廉先往,唤囚悉出,率意决遣之。能饮酒,一举数升,终以此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