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府学宫
(重定向自高要学宫)
肇庆府学宫位于中国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正东路42号,是宋至清时期肇庆府的府级学宫文庙。1979年被广东省人民政府列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1]因当时属高要县管辖,故称高要学宫,但并非古代肇庆府附郭县高要县的县级学宫。
高要学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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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端州区正东路 |
分类 | 古建筑及历史纪念建筑物 |
时代 | 明 |
认定时间 | 1979年 |
学宫始建于北宋崇宁初,元末兵燹被毁,明洪武二年重建,后经多次重修,抗日战争期间遭日机轰炸后严重受损,现仅存大成殿和西庑。大成殿坐北朝南稍偏西,面阔五间(23.5米),进深五间(20.8米),重檐歇山顶,共用36根楠木柱,斗栱为六铺作单抄三下昂,明间补间铺作二朵,次间补间铺作一朵。[2]
时间 | 事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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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 | 北宋庆历年间 (1041年-1048年) |
端州知军州事朱显之创建端州州学,后为兴庆府学,即肇庆府学宫的前身。 |
北宋重和元年 (1118年) |
正式定名为肇庆府学。 | |
元 | 元末 | 曾加以修查,后毁于兵。 |
明 | 明洪武二年 (1369年) |
知府步从信重新鼎建。 |
宣德间 (1426年) |
知府王莹又将学宫撤而新之。 | |
天顺初 (1457年) |
广西瑶民起义,两次占踞学宫,殿字毁坏严重, 知府黄瑜向上级奏请将学宫搬迁在府城中(今广东肇庆中学和中山纪念堂之间) | |
嘉靖十年 (1531年) |
巡按御史吴麟,知府钱铎将学宫重新搬迁到现在的肇庆市正东路对学宫加以扩建,殿庑堂舍齐备。 | |
嘉靖十二年 (1533年) |
都御史吴桂芳于庙后建尊经阁 | |
隆庆三年 (1569年) |
同知郭文通辟庙左地建明伦堂 | |
万历九年 (1581年) |
知府王洋购民居建学门,把学宫延伸前临大江,井护以石栏杆,联接东、西街,立“松山正风、端水腾蛟,崇儒,贞教”等四石牌坊,陈万言为之撰记。 | |
万历十四年 (1586年) |
学宫受洪水所圯, 知府郑一麟重修为“左学右庙”,庙前(文庙)两庑为戟门,列神厨、神库、泮池桥,又于戟门之外棂星门,南立黉官坊为二门。 | |
万历三十一年 (1603年) |
知府陈濂复买民地辟图墙,迁起凤、腾蛟两坊于街外。石栏杆颜败,督府周嘉谟鸠工重修。 在庙左明伦堂设四斋。仪门前列号房,前为儒学门堂,后为讲堂即教授署。在庙后建启圣祠,东为名宦,西为乡贤。张鸣冈任督府时,戴熺任知府,在后山顶建“敬一亭”,亭中央立嘉靖皇帝撰的“敬一箴”竖碑,东、西立宋代名儒程顾的镌“视、听、言、动"四箴和范浚的“心箴”等碑。 | |
明崇祯五年 (1632年) |
知府陆鳌与通判史延旭又将学宫重新修葺。 | |
明末 | 学宫遭兵毁 | |
清 | 顺治十五年 ( 1658年) |
肇庆知府杨万春倡率当地绅士修复。 |
康熙六年 (1667年) |
推官吴百朋、教授姚士裘又重修殿庑、戟门、泮池。 | |
康熙八年 (1669年) |
大风毁大殿、大魁楼、尊经阁和棂星门。 | |
康熙十一年 (1672 年) |
两广总督金光祖,广肇南韶道任竣,知府史树骏,同知韩世林,通判董等捐款又把毁坏的建筑物修复。 | |
咸丰四年 (1854年) |
“红巾军"与清军交战,学宫木材毁坏特甚。事平,署府郭汝诚令局绅筹款修复之。 | |
光绪三十二年 (1906年) |
废除科举制度 | |
宣统年间 | “左学”(即试院)内的文物和建筑均遭拆毁。 | |
民国 | 十二年 (1923年) |
两广军队交战,战火焚烧东门正街,学宫的头门和文明门被火毁。因开辟马路学官的棂星门、东西两坊、黉宫坊及石栏杆等建筑物,尽被开路拆毁,并将青云路改为朝圣路,路两旁售给市民开设商店。 |
二十二年 (1933年) |
在泮池桥前即棂星门的旧址,改建为文庙头门,两旁围以墙,中开三门、正门上漆红榜贴金篆书“文庙”二字,井葺崇圣、乡贤二祠和重造圣贤木主牌正其位。 | |
二十九年 (1940年) |
学宫遭受日机轰炸,教育馆遂迁出。 | |
三十一年 (1942年) |
学宫被改作集中粮仓。 | |
三十二年 (1943年) |
学宫的东庑遗炸毁。在抗日的战火中,大部分建筑物遭受严重破坏,幸存的有大成殿、西房、大成门和洋池桥几处,且皆弹痕累累。 |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1949年 | 学宫为高要县粮食局仓库,将大成门加高改建两层办公木楼。 |
1957年 | 将大成殿以南至文庙大门口移交高要县文化馆使用。 | |
1959年 | 大成殿台基下沉,椭翼倾斜,成了危殿。为了抢救文物,广东省人民政府拨出专款维修加固大成殿。 | |
1971年 | 毁泮池和青云桥,将所有的石料、栏杆等物,在东庑处垒筑起“防空洞”,泮池从此被填平。 | |
1979年 | 高要学官(肇庆府学宫)被广东省革命委员会列为第二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
1985年 | 广东省人民政府又重新公布“高要学官(文庙)"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井立石刻立于学官门口,以标志永远保护。同时国家文物局和省、县拨出专款修葺大成殿。 | |
1987年 | 修缮工程竣工,并对外开放。 | |
2009年 | 肇庆市政府接收学宫,井交由肇庆市博物馆管理使用。 | |
2010年 | 学宫全面修缮保护工程启动。 | |
2012年 | 第一期工程完工后开展第二期修建东西两庑廊工程,并进行洋池考古发据工作。程光工后开展 | |
2016年 | 第二期工程竣工后对外开放。 | |
2017年 | 在学宫大成殿西侧建造碑廊, 对现存碑刻进行保护和展示。 |
参考文献
编辑-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公布第四批和重新核定公布第一、二、三批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2002-07-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1-28).
- ^ 中共肇庆市委宣传部,肇庆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肇庆文化遗产. 南方日报出版社. 2009: 150. ISBN 978-7-80652-6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