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骥(1374年—1472年),字仲房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绍兴府萧山县(今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明朝政治人物。

魏骥

大明南京吏部尚书
籍贯 浙江承宣布政使司绍兴府萧山县
字号 字仲房
谥号 文靖
出生 洪武七年(1374年)
逝世 成化八年(1472年2月29日)
出身
  • 永乐三年乙酉科举人
  • 永乐四年丙戌科会试副榜

生平 编辑

永乐三年(1405年)乙酉科举人,永乐四年(1406年)会试中副榜,任松江府训导。召修《永乐大典》。以师逵举荐,还太常博士。

宣德初年,授吏部考功员外郎,历南京太常寺少卿。正统三年(1438年),召试行在吏部左侍郎,逾年实授,巡抚蝗灾所处。正统八年(1443年),改南京礼部尚书。以老请致仕。吏部尚书王直认为其未老,改为南京吏部侍郎。正统十四年,晋升南京吏部尚书。景泰元年(1450年)致仕[1]。成化八年(1472年)卒,享年九十八岁。谥文靖[2]

著作 编辑

传世著作有《南斋前后集》、《理学正义》、《南斋摘稿》、《松江志》、《水利事实》、《水利切要》等。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史》(卷158):魏骥,字仲房,萧山人。永乐中,以进士副榜授松江训导。常夜分携茗粥劳诸生。诸生感奋,多成就者。召修《永乐大典》。书成,还任。用师逵荐,还太常博士。帝谓曰:“刘履节为御史九年,高皇帝方授是官,不轻予人也。”宣德初,迁吏部考功员外郎,历南京太常寺少卿。正统三年,召试行在吏部左侍郎,逾年实授。屡命巡视畿甸遗蝗,问民疾苦。八年改礼部,寻以老请致仕。吏部尚书王直言骥未衰,如念其老,宜令去繁就简。乃改南京吏部。复以老辞,不允。十四年进尚书。英宗北狩,骥率诸司条上时务,多施行。景泰元年,年七十七,致仕。
  2. ^ 明史》(卷158):成化七年,御史梁昉言:“臣先任萧山,见致仕尚书臣魏骥里居,与里人稠处,教子孙孝弟力田,增堤浚湖,捍御灾患。所行动应礼法,倡理学,勖后进。虽在林野,有补治化。骥生平学行醇笃,心术正大。谙世事,了国体。致仕二十余年,年九十八岁,四方仰德,有如卿云。百年化育,滋此人瑞。臣读前史,有以归老赐禄毕其身者,有尊养三老五更者,有安车蒲轮召者,有赐几仗者,上齿德也。骥齿德有余,爵在上卿,可称达尊。乞下所司,酌前代故事施行。”帝览奏嘉叹。遣行人存问,赐羊酒,命有司月给米三石。使命未至而骥卒。赐祭葬如礼,谥文靖。其子完以骥遗言诣阙辞葬,乞以其金振饥民。帝怃然曰:“骥临终遗命,犹恐劳民,可谓纯臣矣。”许之。萧山民德骥不已,诣阙请祀于德惠祠,以配杨时。制曰“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