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鸣山道教造像

鹤鸣山道教石窟寺及石刻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南北朝至民国。1956年8月16日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历史及革命文物保护单位[1]。1980年7月7日重新公布为四川省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2]。2013年3月5日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

鹤鸣山道教石窟寺及石刻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所在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
坐标32°2′1.856″N 105°28′23.560″E / 32.03384889°N 105.47321111°E / 32.03384889; 105.47321111坐标32°2′1.856″N 105°28′23.560″E / 32.03384889°N 105.47321111°E / 32.03384889; 105.47321111
分类石窟寺及石刻
时代南北朝至民国
编号7-1577-4-080
登录2013年3月5日
保护历史
1980年7月7日:四川省重新确定公布的第一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鹤鸣山道教造像,颜真卿书《中兴颂》石刻李商隐撰《重修重阳亭铭》碑

注释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