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哈州是明清两代贵州的一个。在今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境。

明朝弘治七年(1494年)五月二十一日,置麻哈州,隶都匀府。辖乐坪、麻哈、平定长官司。麻哈长官司长官授上同知职。万历七年(1579年),罢乐坪吏目,增设麻哈州州判一员,令居乐坪司。养鹅.者亚、羊场、落邦归州判管理。万历八年(1580年),罢都保职,将落荡(景阳)、高寨、下牌等地,以及平定司属天(绕)家、屯上、杀雅(垮)、瓮港等地归州直辖。

康熙七年(1668年),清平县并入麻哈州。十一年(1672年)复清平县,光绪十二年(1886年),将八寨厅属咸宁堡划归麻哈州。麻哈州属大、小簸箕、杉木冲、猪场等地拨归八寨厅。

明、清两代,麻哈州州署迁址三次。明弘治七年(1494年),州署设在凤凰山麓,域垣为土墙。正德十二年(1517年)七月,香炉山民军攻克州城,州署被毁。嘉靖三十年(1551年)重建,州城改土墙为石墙,不久崩塌。隆庆四年(1570年),州署迁旧龙场。万历十六年(1588年),州署迁猪场堡,署址为平越咨请麻哈州代管地,经州用摆地、孛冒(柿花摆沙)两处田土与平越互换以建州城。清末,全州辖麻哈司、麻哈旧司、乐坪司、平定司及宣威土舍、落户(乐埠)土舍、养鹅上舍。各司,舍下共辖12牌、226寨。[1]

民国初年,全国废府州厅改县,于1913年改置麻哈县,后又改为麻江县

注释 编辑

  1. ^ 贵州省麻江县志编纂委员会编.《麻江县志》.贵州人民出版社,1992年09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