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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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昌(1597年—?),字长倩,号鹤岭山东即墨县(今青岛市即墨区)人,明末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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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乙卯科山东乡试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1],授雄县(今河北省雄县)知县,调清苑县。崇祯初年,官山西道监察御史。崇祯二年(1629年)冬,巡按湖广。崇祯十年(1637年)罢官归里。崇祯十五年,即墨遭到清兵攻击,宗昌率里人拒守,力保全城。次子黄基被清兵射死。晚年在崂山康成书院南的楼上村隐居,筑有“玉蕊楼”。[2]

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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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有《崂山志》,未竟而卒,其子黄坦续成。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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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黄正,赠尚书。祖黄作孚,进士、知县。父黄师善,监生。

参考书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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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便览》:黄宗昌,鹤岭,春秋,丁酉十二月初八日生。即墨人,乙卯七十九名,会六十三名,三甲四十七名。工部政,本年授北直雄县知县,乙丑调清苑县,戊辰考选,授山西道御史,己巳湖广巡按,庚午降级。曾祖正,赠尚书。祖作孚,进士、知县。父师善,监生。
  2. ^ 《静志居诗话·卷十八·乔可聘》:黄宗昌,字长倩,即墨人。天启壬戊进士,知雄县,调清苑,选授山西道御史。三殿告成,论功行赏,长倩时官御史,上言:‘国家名器,尽为阉寺收买腹心之助,大行宾天,在八月二十二日,而殿工行赏,在二十一日,正弥留大渐之时,何暇出诏,此辈直伪官尔。’诏令指名。长倩乃举黄克缵、霍维华、吕纯如等六十六人以对,请尽行削除。是亦勇于触邪者已。七夕有怀云:‘危坐抚佳节,萧萧但雨声。闺中儿女态,天上别离情。秋入玄蝉急,年侵白发生。所嗟垂老意,张角总无成。’唐谚,‘五角六张,作事不成。’结句,盖用此语。
  • 明史》卷二百五十八
  • 乾隆二十八年《即墨县志》
官衔
前任:
王纳谏
明朝雄县知县
天启二年-五年
继任:
崔泌之
前任:
王鼎新
明朝清苑县知县
天启五年-崇祯元年
继任:
崔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