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故居
24°18′49″N 116°07′30″E / 24.31361°N 116.12500°E
人境庐和荣禄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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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 | |
地址 | 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 |
分类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
时代 | 1881年、1884年 |
编号 | 7-1846-5-239 |
认定时间 | 2013年3月 |
黄遵宪故居位于中国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东郊周溪畔,包括黄遵宪书斋“人境庐”和住所“荣禄第”,2013年3月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人境庐”、“荣禄第”和两者之间的“恩元第”现已辟为黄遵宪纪念馆。
黄遵宪为晚清著名诗人,“人境庐”是其书斋,建筑充满西洋风情。“荣禄第”是住所,为典型的客家古民居。黄遵宪纪念馆内有黄遵宪生平事迹展。[1]
参考文献
编辑- ^ 梅州增3处中国重点文保单位 黄遵宪故居等入选. [2013-09-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