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
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简称黑龙江省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的省级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1]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 |
主要领导 | |
主任 | 张 巍 |
副主任 4 | 姜宏伟、杨成军、陈光辉、蒋和庆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
组织上级机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机构类型 | 省级国家监察机关 |
行政级别 | 副省级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监察委不设党组) |
联络方式 | |
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 | |
实际地址 | 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 |
邮政编码 | 150000 |
对外官网 | 官方网站 |
机构沿革 | |
被接替者 | 黑龙江省监察厅 |
历史沿革
编辑2018年1月31日,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2]。
历任领导
编辑- 第十三届人大
- 任期:2018年1月30日-
- 主任:王常松(2018年1月29日[3]-2020年4月9日) → 张巍(2020年4月9日-)
- 副主任:崔军(-2018年8月24日)、龚夏梅(-2018年12月27日)、梅殿龙(-2022年5月13日)、李力(-2021年10月29日)、史景山(2018年12月27日-2022年2月18日)、姜宏伟(2020年10月22日-)、杨成军(2022年5月13日-)、陈光辉(2022年5月13日-)、蒋和庆(2022年5月13日-)
- 委员:张卓桥(-2019年4月26日)、杨煜玺(-2020年10月22日)、陈光辉(-2022年5月13日)、杨艳杰(-2019年4月26日)、姜在成(-2018年6月28日)、杜学毅(-2021年4月21日)、石岩梅(2019年10月18日-2022年1月20日)、丁国怀(2019年10月18日-)、王春福(2021年8月20日-)、卢丙海(2021年12月23日-)、张继成(2022年1月20日-)、孙天文(2022年5月13日-)
参考资料
编辑- ^ 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重大阶段性成果——省级监察委员会诞生记. 中国纪检监察报. [2020-08-12].
- ^ 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 黑龙江日报. 2018-02-01: 1 [2020-09-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5).
- ^ 王常松当选黑龙江省监察委员会主任. 中国经济网. 2018-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