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民工王建民医院死亡事件
王建民(1968年—2005年12月14日),是一位齐齐哈尔民工,因为没有钱支付医药费而被医院拒医并死亡。他的死得到了媒体的广泛报道[1]。
概述
编辑2005年12月14日,王建民在北京找工作时因呕血被送往北京同仁医院,院方称他无生命危险不便垫钱治疗。王建民随后在同仁医院急诊一楼男厕所门口死去,离最近的抢救室不到10米。据目击者说,他在嚷着“疼、救命”声中死去[2]。事前,120救护车曾两次送王到同仁医院,同仁医院为此被王建民的家人起诉。经过法院10余次调解,王建民家属与同仁医院签订和解协议,拿到了同仁医院出于人道主义考虑给付的补偿金18万元人民币[3]。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曾为此而回答记者提问,他表示,“民工死在同仁医院一事引起了广泛关注,而重要的是通过该事件引出贫困危重病人的救治问题。”此事曾在中国媒体得到广泛报道[4][5]。
参考文献
编辑- ^ 曹普主编. 点击1978年以来重大事件与决策 第3卷 惠风和畅 2002-2008. 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9.04: 158. ISBN 978-7-5438-5561-8.
- ^ 大河报社编. 今日观点 第2辑. 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 978-7-81091-949-4: 71.
- ^ 杨年,谷军,周宇宏主编. 首都和谐社会软环境研究. 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 2011.01: 17. ISBN 978-7-5017-9810-0.
- ^ 胡百精编. 中国危机管理年度报告. 广州:南方日报出版社. 2006.06: 223. ISBN 7-80652-527-0.
- ^ 董传仪,葛艳华编著. 危机管理经典案例评析. 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 2009.08: 82. ISBN 978-7-81127-2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