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为霖(1689年—1756年),字雨苍,号鹤轩四川重庆府巴县人。清朝官员、学者。

生平 编辑

幼聪慧,九岁能文,十一岁入县学,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十七岁中举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联捷会试,因病归。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补殿试,授中书。历官云南太和县知县,历升石屏州知州、广东肇庆府同知、潮州府知府。在任所惩奸邪、均徭役,兴学设教,政绩卓著。后为流言诽谤,去官,潮人追思立祠以祀。

乾隆元年(1736年)召见起用,坚辞,请终养返里,奉母家居二十年。

著作 编辑

善诗文,与同邑周开封、忠州陈龙崖等结诗社于东川,极诗文酒唱之乐。晚年好静,居九龙滩别业以终。著有《荫松堂诗集》、《橐驼集》、《读诗管见》、《本韵》等。工书法,真草俱佳,指书尤绝[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巴蜀散文史稿》第八章清前中期与近代的散文
官衔
前任:
胡恂
潮州府知府
雍正十年-乾隆元年
(1732-1736年)
继任:
耿国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