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锡爵(1550年—1617年),字汝脩直隶苏州府嘉定县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广西右布政使。

龚锡爵

大明资善大夫广西承宣布政使司右布政使
籍贯 直隶苏州府嘉定县
字号 字汝脩
出生 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
逝世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
亲属 (高祖)龚弘
出身
  • 万历二年甲戌科同进士出身
著作
  • 万历《永新县志》

生平 编辑

应天府乡试第八十九名。万历二年(1574年)进士第三甲第七十七名[1][2][3]。授江西永新县知县。入为工部虞衡司、都水司主事。迁广东参政。官至广西右布政使。

家族 编辑

龚氏为嘉定望族。高祖龚弘,正德年间官工部侍郎。曾祖父龚正,曾任监生;祖父龚世美,曾任监生;父龚可学。母刘氏[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朱保炯,谢沛霖. 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辑 785-790 明清进士题名录索引 1-6. 台湾: 文海出版社. 1981.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二年甲戌科登科录》 
  • 唐时升,《明资善大夫广西承宣布政使司右布政使龚公(锡爵)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