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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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绂(1527年—?年),字方来,号凤泉,直隶扬州府高邮州人,民籍。

龚绂
大明锦衣卫经历
籍贯直隶扬州府高邮州
出生丁亥七月初一日
逝世卒年不详
配偶鞠氏,封孺人
亲属(子)希周、希召、希富、希韩、希范
出身
  • 嘉靖三十四年乙卯科举人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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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易经》,七月初一日生,行二,由国子生中式应天府乡试第十一名举人会试中式第三百九十一名[1]。年三十五岁中式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第三甲第二百九十七名进士。吏部观政,隆庆元年(1567年)二月授南充知县,四年四月调清苑县,六年七月升锦衣卫经历,万历三年(1575年)三月致仕。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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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龚讃;祖龚祺,乡饮宾;父龚雨,赠锦衣卫经历;母陈氏,赠孺人。永感下,妻鞠氏,兄绶,旌表孝子。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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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张元善
明朝清苑县知县
隆庆四年任
继任:
郭四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