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稿:调休制度

调休是一个中国大陆的公休日调假制度。指挪用节假日前后的周末与假日合并为一段“小长假”,并在被挪用的日子补班的一种倒班方式。由国务院决定休假及替休的日期,并在每年年末公布明年的节假日及调休日程。依照中国现行规定,国务院有权调整全民的休息时间,企业有权调整企业内部的休息时间。

设立及实施 编辑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许多被称为“旧社会的遗留”制度被改变,而六天工作制却被保留了下来。直到1995年,国务院修订“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1],在法律上正式规定了五天工作制

1999年,国务院第一次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将春节,劳动节,国庆节与前后周周末聊天假期拼接,形成长达七天的小长假,民间俗称“七天乐”。它实质上定型了现有调休制度的雏形。

2007年,国务院第二次修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劳动节假期从调休后七天缩短为调休后三天,从“七天乐”全周假期改成“小长假”。此外额外添加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三类全国性假期,妇女节、青年节等群体性假期[3]自此时起,“挪用周末以连续休假”的调休制度被正式确立。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指出,“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在工作日补假”。而“工作日补假”本身相当于挪用前后周的周末,有时甚至会导致迎来休假结束后连续九天的工作。故中国的替休制度实际上是“拆东墙补西墙”的休假方式。

参考资料 编辑

  1. ^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_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www.mohrss.gov.cn. [2024-05-13]. 
  2. ^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_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www.mohrss.gov.cn. [2024-05-13]. 
  3. ^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庆及纪念日:
    1. 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 青年节(5月4日),14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 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 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外部链接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