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V·伊瓦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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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V·伊瓦特[1]博士,全名赫伯特·威尔·伊瓦特博士(英语Herbert Vere Evatt,1894年4月30日—1965年11月2日),是澳大利亚法学家、法官、律师、政治家和作家,曾任联合国大会主席

赫伯特·伊瓦特博士
联合国 联合国大会主席
任期
1948年—1949年
前任荷西·阿尔塞英语José Arce
继任卡洛斯·佩纳·罗慕洛
个人资料
出生(1894-04-30)1894年4月30日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东梅特兰英语East Maitland, New South Wales
逝世1965年11月2日(1965岁—11—02)(71岁)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首都特区佛罗斯特英语Forrest, Australian Capital Territory
政党澳大利亚工党 澳大利亚工党
配偶玛丽·谢弗1920年结婚)
儿女2
母校悉尼大学

伊瓦特生于新南威尔士州小镇梅特兰,后入读悉尼老牌名校堡垒街中学,后赢得奖学金入读悉尼大学,1915年获一级荣誉文学士学位(数学、逻辑、哲学和英语专业)及哲学专业的大学奖章,1916年获文硕士学位,1918年获一级荣誉法学士学位及法律专业的大学奖章,1919年毕业,成为该校历史上少有的两次获大学奖章的学生之一。[2] 1924年又以论文方式获得极少颁发的法学博士学位(澳大利亚法律专业的博士学位是“法学哲学博士”,法学博士只用以表彰对法律学有特别贡献的研究)。伊瓦特的正式称谓(也是联合国使用的正式中文译名)是“H·V·伊瓦特博士”,但生前一般被称为“博士”(Doc)。

伊瓦特1930-1940年任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法官。高院法官是终身职务,但伊瓦特为了从政而辞职,1941-1949年历任澳大利亚律政部长、外交部长等。1948-1949年任联合国大会第三届主席,并参与起草世界人权宣言。1946年任联合国原子能委员会首任主委。1951-1960年任澳大利亚工党领袖,但未能领导工党赢得大选而无缘总理职位。1955年伊瓦特与党内天主教派的决裂造成了工党的一次大分裂。1960年伊瓦特辞职并退出政坛后1960-1962年任新南威尔士州首席大法官。

参考资料 编辑

  1. ^ 联合国大会历届会议主席. [2013-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12-09). 
  2. ^ Biography - Herbert Vere (Bert) Evatt - Australian Dictionary of Biography. [2013-05-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12-29). 
前任:
班·奇夫利
澳大利亚工党领袖
1951年 - 1960年
继任:
亚瑟·卡尔韦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