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O-Linux争议

2003年SCO公司对Linux最终用户提出的一系列法律案件
(重定向自SCO訴IBM

SCO-Linux争议,发生于2003年至2010年间的美国著作权诉讼争议,由软件公司SCO GroupLinux最终用户以及IBM公司等Linux供应商提出的一系列法律案件。声称拥有UNIX System V部分源代码所有权的SCO公司,控诉由IBM公司贡献与集成进入Linux核心中的源代码中,使用了System V的源代码,违反著作权。IBMNovellRed Hat反驳此项指控。

2007年8月24日,联邦法院审理SCO对Novell案(SCO v. Novell),法院认定Novell才是Unix商标的合法拥有者,而不是SCO。

2010年3月20日,美国联邦第十巡回上诉法院宣判,Novell才是UNIX与UnixWare商标的合法拥有者。此项判决宣布后,已进入破产保护程序的SCO公司,决定停止继续提出诉讼。

历史背景 编辑

法律诉讼与结果 编辑

SCO v. IBM 编辑

SCO v. Novell 编辑

SCO v. AutoZone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