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九龙南线
The line is more often referred to as 南环线 or 九龙南环线. After completion West Rail trains will stop at East Tsim Sha Tsui and Hung Hom stations. — Instantnood 12:24 2005年5月9日 (UTC)
近日有维基人利用一张港铁公司新闻稿,不断将港铁及其相关模版的内容更改成为九龙南线由港铁兴建。而根据前地铁公司与政府就建议两铁合并方案签署谅解备忘录,内容提及了九龙南线继续由九铁公司斥资兴建。小弟只是希望在此带出数个问题:
- 港铁新闻稿内并无提及九龙南线由港铁兴建,只是有港铁的工程人员出席,有维基人因此认为九龙南线由港铁兴建。可是,两铁合并后,九铁的前工程人员早已成为港铁的工程人员,有港铁工程人员出席根本不出为奇。
- 该维基人认为九龙南线由九铁斥资兴建并非兴建者?小弟又问,如果连出钱兴建的公司也不是兴建者,请问何人负责出钱兴建?—Mtrkwt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12:31 (UTC)
回应以上:
- 就是九铁的前工程人员早已成为港铁的工程人员,兴建九龙南线的工程人员是港铁公司的,这就是说:合并后,九龙南线是由港铁“兴建”。
- 九龙南线只是由九铁斥资兴建但并非兴建者。即九铁是拥有由港铁公司建成后的九龙南线,但九铁租给港铁公司营运。再简单点就是:现在,九铁出钱,港铁兴建,港铁营运。用类比例子说明:假设小弟有钱想兴建一条铁路,我不一定要自己兴建,我可以将钱交给你,又你来负责兴建。建成后,我有这铁路的拥有权,但我可以租给你代我营运。所以,出钱兴建的公司是可以不是兴建者,这公司可能只是负责注资来兴建。
- 说回正题,根据前地铁公司与政府就建议两铁合并方案签署谅解备忘录,内容提及了九龙南线继续由九铁公司“斥资兴建”。这用意是在于政府说明兴建九龙南线的资本继续是由港铁成立后的九铁公司出资,而不需由港铁公司斥资。其实谅解备忘录却没有说由九铁兴建。我们可以指细留意,备忘录没有提到“....由九铁公司兴建..”,却说“.....由九铁公司斥资兴建.....”。“兴建”和“斥资兴建”是两回事的。反观港铁公司新闻稿中,我们虽然见不到“九龙南线由港铁兴建”等字眼,但从其他方面,如港铁商标、工程人员,我们可以合理地推断九龙南线由港铁兴建。
- 如你最后都不相信,可直接致电港铁公司查询:2881 8888
—Samcheng2002 (留言) 2008年4月16日 (三) 23:56 (UTC)
- 也是不合理由,斥资兴建是由九铁负责出钱兴建,即是合约、外判工程的成本及费用也是由九铁支付。阁下以九铁出钱,其他公司负责兴建,这只是外判的定义,即是负责出资兴建及外判的工程商均是兴建者之一。在法律上,如果工程出现问题,小弟总不相信不是由九铁公司负责。我完全不理解斥资兴建与兴建者有何分别?
- 其次,小弟又找到另一份资料以供参考,当中提及的是“虽然公司已根据两铁合并负责九龙南线之项目管理,但该项目将继续由九铁公司提供资金及持有,并将于启用时成为公司服务经营权的一部分。”,早已提及由九铁公司提供资金及持有。而在另一份两铁合并的交易内容中,更有提及“本公司本身将不会建造九龙南线,亦不会承担九龙南线工程的成本。”,更提及港铁公司只是代理人,所以有港铁商标、工程人员不出为奇。看来一切都只是阁下的推测,而并无官方的理据支持。
- 如果连前地铁公司在交易的内容中,阁下也不相信,请阁下再查证一下。—Mtrkwt (留言) 2008年4月17日 (四) 11:10 (UTC)
九龙南线
编辑九龙南线这个条目名字,是不是应该加上“工程”或“项目”两字?因为现在并没有一条铁路线叫九龙南线;它现在是西铁线的其中一部分。还有尖沙咀支线这个条目,名字硬是觉得怪怪的。--✉Hello World! 2010年2月17日 (三) 15:13 (UTC)
- 通常各类建筑工程在规划和施工时会先有一个暂定名称(如:中环的“P2路”,到落成启用时则会有一个正式名称。(如:龙和路);
- 如“Category:香港铁路线”内的条目应分作两类:
- “Category:香港铁路工程项目”可包括九广西铁第一期、尖沙咀支线、落马洲支线、马鞍山支线等条目,并介绍在规划和施工的经过。
- “Category:香港铁路营运路线”可包括“西铁线”、“马鞍山线”等条目,介绍该铁路线对乘客的服务。
- 定论:九龙南线条目名称不用改。--TYC (留言) 2010年2月17日 (三) 16:15 (UTC)
这提议也不错 :) -✉Hello World! 2010年2月17日 (三) 17:25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