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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柏蓝Timberland:台湾没有使用译名-ㄚ文 (留言) 2010年10月24日 (日) 12:57 (UTC)回复

(+)支持:应使用“Timberland”做为条目的主要名称,原因如下:
  1. 在 Google 搜索的结果如下:以“"天柏岚"”搜寻结果只有74,400,然而搜寻“"Timberland"”结果为15,100,000,是相当比例悬殊,代表此英文名称为广泛使用。
  2. 在中华民国登记的公司行号名称必须要有中文名称。像是 Google 在台湾就是以“美商科高国际有限公司”为注册名称。
  3. 中立名称。在台湾、中国大陆、香港或澳门,可能会使用不同的中文名称,使用英文为较恰当的做法。—Mark85296341留言 2010年11月3日 (三) 15:51 (UTC)回复
请到讨论页讨论.--Gakmo (留言) 2010年11月3日 (三) 10:21 (UTC)回复

参见台湾官网[1](左下角),建议移动到天柏岚。--Gakmo (留言) 2010年10月26日 (二) 10:36 (UTC)回复

两岸三地的官网都没有使用中文名称了[2],不反对移动到Timberland--Gakmo留言2012年4月30日 (一) 06:29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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