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张献忠

Hackers on steroids在话题“Untitled”中的最新留言:14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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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6年,也即满清入关后第三个年头,满清即宣布张献忠已被战死,并宣称“破一白三十余营。平四川”,即宣布四川平定。   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满清攻陷渝城(重庆),是在★十三年后★的1659年。   因此对四川人民的这种顽强不屈的抵抗,清军采取了彻底屠杀的办法作为报复。即不论是“张贼”,还是无辜的平民,一律斩杀。   “民.贼相混,玉石难分。或屠全城,或屠男而留女”---这是1649年满清贴出的公告!!!!!!   这种残忍的镇压方式,在四川竟然持续了很长时间。为了隐瞒真相、欺骗中国人,满清居然把他们自己干的这些大屠杀全部栽赃给张献忠!   试想,假如张献忠真如满清鞑虏所宣传的那样,“是一个疯狂的杀人魔王。四川交通可达的人烟稠密之处,差不多被他杀绝”,那么,几乎没有人烟的四川,何能抵抗十多年? 已经到了“弥望千里,绝无人烟”的地步,何需“劳驾”鞑虏们花费十多年时间去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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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难道你不知道民运和满洲国流亡政府是穿一条裤子的吗?还是不知道维基百科是民运大本营?Hackers on steroids (留言) 2010年5月18日 (二) 03:31 (UTC)回复

更正为 安徽屠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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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孙贻平寇志》记载崇祯八年张献忠焚毁安徽凤阳,“士民被杀者数万,刨孕妇,注婴儿于槊,焚公私庐舍2650余间”。是年张献忠攻克安徽和州,“是时杀戮惨毒,有缚人去淫其妻杀之者;有趋人父淫其女而杀之者;有裸孕妇共卜腹中婴儿男女刨验以为戏者;有以大锅沸油掷婴孩于内观其跳跃啼好以为乐者……所虏子女万千,临行不能多带,尽杀儿趋,暴残恒古未有。” Herge (留言) 2008年5月14日 (三) 02:50 (UTC)回复

新写的那一段关于相关争议的中立性有问题,我已经照着其他条目改了,要不要在借用一下这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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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献忠屠蜀[编辑]

崇祯十七年(1644年),张献忠西进四川,建立大西政权,年号大顺。在大西政权前期,虽手段强硬,但军纪尚可。后因四川各地明朝势力反抗强烈,张献忠于是决定杀戮报复。

顺治二年(1645年)七月,汪兆麟称“蜀民剽悍,屡抚屡叛,是蜀人负皇上,非皇上负蜀人也”。次日,屠城成都,先杀男子,后逼妇女投江,被屠戮者不计其数,《纪事略》中说“不下四五百万”,实际数不可考。不久,又以“特科”的名义,骗四川的乡绅、士子、医卜僧道杂流到成都,后全部屠杀,被杀者万余人。

顺治三年(1646年)年正月,大杀大西军中的川籍士兵,除十四岁以下者全部尽杀。该年上半年,派兵分剿成都府属三十二州县,定例每杀一人,剁两手掌、割两耳及一鼻解验,准一功,妇女四双手准一功,小孩六双准一功。直至五月各地剿杀部队才全部回成都。《纪事略》说“正月十六日剿杀起,至五月尽回成都,查验功数,男妇不下千余万。”

顺治三年春,张献忠在彭山江口大败于明军杨展,败退成都。五月,明总兵曾英进军成都,张献忠遂弃成都,向川北转移。沈荀蔚在《蜀难叙略》上说,由于受到进剿追击,张献忠乃毁成都,“王府数殿不能焚,灌以脂膏,乃就烬。盘龙石柱二,孟蜀时物也,裹纱数十层,浸油三日,一火而柱折。”另有一说说张献忠在撤军时,嫌士兵太多于是大戮士兵,并杀尽军中随军妇女,但此说和其他文献相矛盾,较不可信。

《圣教入川记》说张献忠“性情暴虐,每日均杀人。大西的官员本有九百人。张献忠离开成都时还有700人。到他临死时只有25人”。

以上是清朝时的书籍中的记载,但有现代学者如南开大学教授南炳文,汤纲,四川大学教授胡昭曦,孙次舟教授、媒体人王扉、袁庭栋认为可信度有些值得怀疑,例如满清的“七杀碑”传说。清政府说张献忠不仅杀人如麻,还在他杀人的地方立了个碑,碑上写有:‘天生万物以养人,人无一善以报天, 杀、杀、杀、杀、杀、杀、杀’。但清人彭遵泗所写的《蜀碧》里记载张献忠的“圣谕碑”却有出入。碑文上是:‘天生万物与人,人无一物与天;鬼神明明,自思自量’。[3] 。《续编绥寇纪略》和《明史》说张献忠在四川杀了六万万人,这数字明显夸大,当时的中国总人口还不到一亿(也有历史学家推测中国的人口在明万历年间达到了一亿二千万至两亿[4])。

《中国断代史系列·明史》认为尽管历史上农民起义有乱杀的现象,但张献忠屠杀四川是不可想象的,他这样做无疑是自毁长城。对此,《中国断代史系列·明史》有如下论述:[5]


仅将《续编绥寇纪略》中的有确切数字的几件加起来,杀人总数即达到六亿七千八百万。如所周知,明代全国人口的最高数字为明神宗万历六年(1578年),也仅有六千零九十万。这与上述数字相比尚不到十分之一!无可置疑,《编绥寇纪略》所记的张献忠起义军在川杀人数,绝不可靠。由此推想,旧史书上述几起张献忠起义军杀戮事件的记载,夸大渲染之处肯定存在。但是,关于上述杀戮事件,有多种史书加以记载,而且除了细节的差异外,基本情况大体相同,这说明这些事件应是确有其事。...... 狭隘的地域观念,使他对四川人产生偏见,从而不仅杀了明朝残余势力,也杀了许多一般绅士,更杀了不少劳苦群众,这便使这类事件在一定程度上带有了反人民性。...... 由于张献忠之在四川大杀戮,具有反人民性的一面,这便使之严重脱离群众。脱离群众的人是不可能成功的,张献忠之大杀四川人,成为其后来遭到丧命惨败的一个重要原因。 —————————————————————————————————————— 建议把屠蜀条目中的这一段应用一下以增加中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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