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油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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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讨论和名字 编辑

还有用google检索,溢油可能不常使用。--侠刀行 (留言) 2009年10月28日 (三) 09:45 (UTC)回复

油外泄是最常见的名字吗?我觉得“原油泄漏”比较常见?—Snorri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21:53 (UTC)回复

一般根据油的种类称为“原油外泄”、“重油外泄”或者“润滑油外泄”,的确较少使用“油外泄”一词,感觉比较生硬。不如称作“泄油”或“油污泄漏”。——全麦面包请张嘴2012年5月10日 (四) 04:19 (UTC)回复

油外泄的定义 编辑

对于油外泄之具体构成要素尚无一定的详细定义。比较可信的说法则是根据台湾地区的法律”这句话有什么根据?台湾法律是所有法律中对油外泄规定的最详细可信的法律之一吗?有原创研究的嫌疑。—Snorri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21:48 (UTC)回复

  • (:)回应,阁下使用原创研究的字眼,有打击编写者士气的嫌疑。我认为它是比较可信的,在检索中文法律中,这是目前有参考价值的文书,毕竟有政府的制度、作业程序。如果阁下认为这没有根据,最好提出让人信服的东西。--侠刀行 (留言) 2009年10月30日 (五) 22:04 (UTC)回复
    • (:)回应:如果你认为我在打击士气的话,我对此感到抱歉。还是说说我的看法和建议:如果只有中文法律的支持的话,那么只能算是地域中心的看法,因为显然还有各类英美欧洲法律没有考虑。至于“比较可信”的说法,则应该注明有什么人认为、与哪些法律相比是“比较可信”的,否则只有一个法案以及编者对此“认为是‘比较可信’”的说法的话,实在是有原创研究的嫌疑。如果只能查到中文法律的话,不妨将所能查到的涉及油外泄的定义的条文都列出来,包括台湾和中国大陆的,而不必要再说明哪个比较具体可信。—Snorri (留言) 2009年10月31日 (六) 01:55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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