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讨论:中华民国刑罚

M940504在话题“2016年7月1日后从刑将只剩下褫夺公权”中的最新留言:8年前

请记住,世界上没有中华民国,请用“台湾”来称呼宝岛,难道维基百科要支持台独吗?

支持台独的人也不承认中华民国存在。--M940504留言2016年4月12日 (二) 08:35 (UTC)回复

2016年7月1日后从刑将只剩下褫夺公权

编辑

中华民国刑法第 34 条已删除,根据修正后的第36条“从刑为褫夺公权”。[1]2016年7月1日后生效。--M940504留言2016年4月12日 (二) 08:35 (UTC)回复

返回到“中華民國刑罰”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