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Cmsth11126a02/沙盒1
《通用关注度指引》有云:
“ | “独立于主题实体”,要排除下列与主题实体有关联之人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自我宣传、广告、自身发表的个人出版物、自传、新闻稿等。 | ” |
于是,有一些维基人基于某事物之监管者与其有“紧密联系”而(再三)提删条目,又或是提存废复核,并对条目之存废以及其来源抱持过分严格的标准。对于以上条文,维基百科行政员J. Wong君在有关香港交通运输方面的条目的关注度,有以下解释:
“ | 《关注度指引》段二“独立于主题实体”有标注五。其中写到“由主题实体自身发表的作品,或与之有紧密联系的作品,不太可能成为世界范围内对该主题普遍关注的证据。”区议会及政府有监督责任,但就不能言之为紧密联系。此条款,旨在响应《收录准则》,作用应在防止广告及防止编者有利益冲突。政府作为公营机构,而如果相关机构并没有由政府持股,则相关政府及议会文件应该获得接纳。相关文件能够成为条目可靠来源,符合《可供查证方针》及《非原创研究方针》。另外,若然是议会文件,则更应采纳,尤其议员为民选之时。解释若然过于狭窄,或者会不利本站发展。 | ” |
故而,我们不应将政府来源视为不可靠来源,并且因条目只有政府来源或议会来源而提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鼓励维基人创立只有政府和议会来源的条目,条目的来源越具多样性越好)。《删除方针》亦有云:
“ | 我们应该尽量保留所有合乎百科全书条目的文章,删除投票应该是最后的选择。 | ” |
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尝试尽力挽救条目;只有在无任何可靠来源,且不符任何方针、指引或广为接受的论述时,再考虑作出提删。
当然,以上内容并不是只适用于香港;它适用于任何能够使用可靠的政府的来源的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