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Ghren/p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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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稿 编辑

拉票方针

虽然拉票留言通常被认为是不适当的,但为了帮助部分可能未能得到关注的条目,故此适当的通知是可行的,但受下述条件限制:

1.拉票只受限于在该用户的用户页下留言,或使用{{ping}}去@该用户。
1.1在用户页只能使用{{subst:please see}}模板请求拉票。例:

 ,您好,诚邀阁下参与维基百科:典范条目评选#Example的相关讨论。

——-Example(留言) 2021年8月23日 (一) 18:41 (UTC)
1.2不计算曾经要求随时主动告知评选的用户。
2.拉票人数只限于该评选通过人数的一半。(优良条目:3人或以下;典范条目:4人或以下)
2.1假若接受拉票用户投下了反对票,可以得到额外一次的拉票机会。
3.拉票后应在评选页中申报。
4.可以接受的拉票对象:
  • 曾经在与相关条目有着大量编辑(或做出重大改动)的编辑。
  • 曾经参与先前相同主题(或紧密相关主题)讨论的编辑。
  • 在维基百科内部,以相关领域专长而闻名的编辑。
5.罚则:
  • 凡不合以上条件者,以该法所得的票视为无效。
  • 凡拉票超出限制人数的,扣除在限制人数上限之上的票数。

斜体是从未讨论,个人写的私货;下划线是讨论未见共识者。

第二稿 编辑

邀请投票方针

虽然拉票留言被认为是不适当的,但为了帮助部分可能未能得到关注的条目,故此适当的通知,邀请他人投票是可行的。“邀请投票”是以中立的语调和动机邀请他人加入投票及/或相关投票,不含支持某一方的意味。“邀请投票”但受下述条件限制:

1.邀请投票只受限于在该用户的用户页下留言,或使用{{ping}}去@该用户。
1.1在用户页只能使用{{subst:please see}}模板请求拉票。例:

 ,您好,诚邀阁下参与维基百科:典范条目评选#Example的相关讨论。

——-Example(留言) 2021年8月23日 (一) 18:41 (UTC)
1.2不计算曾经要求随时主动告知评选的用户。
2.邀请投票的人数只限于该评选通过人数的一半。(优良条目:3人或以下;典范条目:4人或以下)
2.1假若接受拉票用户投下了反对票,可以得到额外一次的拉票机会。
3.邀请投票后应在评选页中申报,说明被拉票的人如何符合可以接受的受邀对象。
4.可以接受的受邀对象:
  • 曾经在与相关条目有着大量编辑(或做出重大改动)的编辑。
  • 曾经参与先前相同主题(或紧密相关主题)讨论的编辑。
  • 在维基百科内部,以相关领域专长而闻名的编辑。
5.罚则:
  • 凡不合以上条件者,以该法所得的票视为无效。
  • 凡拉票超出限制人数的,扣除在限制人数上限之上的票数。

斜体是从未讨论,个人写的私货;下划线是讨论未见共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