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典范条目/2020年9月24日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72年制定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世界遗产是指对全人类有重要文化或自然价值的遗产项目。芬兰于1987年3月4日批准该项公约,使该国的历史遗迹及自然景物具有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资格。首批被注册的地点是分别位于该国西海岸和南部的劳马古城和芬兰城堡,两城于1991年在突尼斯迦太基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15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上被列入,随后该国在1994年、1996年、1999年、2005年和2006年的世界遗产数量均有增加。截至2020年,芬兰已有7处地点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其中6处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标准被列为文化遗产、1处与瑞典共同拥有的跨国自然遗产。瑞典的高海岸于2000年被单独列入,并于2006年将遗产范围扩大至克瓦尔肯,而芬兰的另一处跨国遗产-斯特鲁维测地弧则于2005年被列入名录,为其他9个国家共同拥有的跨国文化遗产。此外,芬兰还有6处地点被列入预备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