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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请求 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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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求已拒绝非ep内容。-Zest 2020年5月6日 (三) 23:22 (UTC)回复

《购物中心等级评价标准》由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商业和旅游地产专业委员会等单位编制,经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审查通过(编号:T/CECS 514-2018),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由评价机构中国购物中心网(简称 评价机构)从设计规划、硬件设施、运营管理、消费体验四个维度,对购物中心项目进行评价,为促进购物中心开发行业整体水平的不断提高,提升物业资产的保值、增值能力,引导购物中心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适应消费者不断变化的生活方式和消费需求。超过850分(满分为1100分), 评选出的优秀五星购物中心,代表着中国世界级水平的购物中心等级。 评价条件 购物中心在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可申报等级评价。在完成建筑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可申请阶段性预评。   购物中心内主要功能区域应达到同一等级的建设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   申请评价的购物中心应具备完整合规的建设、运营服务图纸及文件资料档案。   购物中心安全和消防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应作为购物中心评价的必备条件。评定等级前,购物中心项目应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Yue sun1留言2020年4月23日 (四) 08:16 (UTC)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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