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le: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和部分委员1.jpg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和部分委员1.jpg (435 × 307像素,文件大小:37 KB,MIME类型:image/jpeg


描述
中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缺宋慶齡)和部分委員合影。前排左起:林伯渠、司徒美堂、李濟深、朱德、毛澤東、張瀾、劉少奇、何香凝、高崗﹔二排左起:陳銘樞、陳嘉庚、李錫九、董必武、沈鈞儒、彭澤民、黃炎培、馬敘倫、沈雁冰、高崇民、陳叔通、張難先﹔三排左起:譚平山、張治中、程潛、李燭塵、郭沫若、吳玉章、李立三、章伯鈞、張東蓀、徐特立、蔡廷鍇﹔四排左起:鄧小平、陳毅、張雲逸、周恩來、賽福鼎、馬寅初、陳雲、彭真﹔五排左起:劉格平、劉伯承、薄一波、賀龍、聶榮臻、張奚若、傅作義、烏蘭夫。
日期
来源 http://www.xmqs.org/old/0801-web/08-04m-qx/080501-51w1.html
作者 未知Unknown author
Public domain
本图像目前因在中国著作权保护条款过期而处于公有领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管辖区为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澳门)的著作权法,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职务作品及所有视听作品,首次发表50年后或自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进入公有领域;著作权保护期于2021年6月1日前届满的自然人摄影作品,属于公有领域;其他自然人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后进入公有领域。

根据中华民国(目前司法管辖区为地区)的著作权法,所有摄影作品,以及所有著作权持有者为法人的作品,在首次发表50年后,或者从创作之日起50年未发表,即进入公有领域。其他适用作品则在作者死亡后50年进入公有领域。

重要提醒:来自美国以外国家的作品必须在其母国和美国不受版权保护或有自由授权,才可以上传至维基共享资源。来自中国,并在美国基于特定条件(例如在不遵守美国版权程序的情况下发表)进入公有领域的作品,如果在其来源国的URAA生效日期受版权保护的话(根据美国版权署记载,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为1996年1月1日,对于中华民国(台湾)则为2002年1月1日),那么其美国版权可能根据乌拉圭回合协议法案(URAA)而获回溯
致上传者:请提供该图像的首次发表时间及其作者或著作权持有者姓名。

你必须增加美国公有领域标签显示为何这个作品在美国属于公有领域。

čeština  Deutsch  English  português  română  slovenščina  Tagalog  Tiếng Việt  македонски  русский  മലയാളം  ไทย  한국어  日本語  简体中文‎  繁體中文  +/−


说明

添加一行文字以描述该文件所表现的内容

此文件中描述的项目

描繪內容

曝光时间 简体中文(已转写)

0.03333333333333333333

6.3 毫米

image/jpeg

文件历史

点击某个日期/时间查看对应时刻的文件。

日期/时间缩⁠略⁠图大小用户备注
当前2015年12月19日 (六) 11:532015年12月19日 (六) 11:53版本的缩略图435 × 307(37 KB)Sgsg{{Information |Description ={{zh|1=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缺宋慶齡)和部分委員合影。前排左起:林伯渠、司徒美堂、李濟深、朱德、毛澤東、張瀾、劉少奇、何香凝、高崗...

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