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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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条目论述以部分区域为主,未必有普世通用的观点。 (2014年4月2日) |
多次签证指一个可于有效期内多次使用的签证,亦称为“一签多行”,相反则为只可使用一次的单次签证,又称“一签一行”。多次签证持证人可以一次申请获多次边境出入权,较单次签证方便。
2009年4月1日起深圳户籍居民可办理“一年多次个人游签注”(俗称“一签多行”)前往香港旅游,该类签证便是多次签证[1]。2015年4月13日,公安机关正式停止向深圳市户籍居民签发赴香港“一签多行”签注,改为签发“一周一行”签注[2]。
2024年1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宣布在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赴香港、澳门旅游“一签多行”“一周一行”。2024年12月1日起,深圳市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赴香港旅游“一签多行”签注,并同时不再受理赴香港“一周一行”签注申请,已签发的“一周一行”签注仍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2025年1月1日起,珠海市户籍居民可以申请办理赴澳门旅游“一周一行”签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赴澳门旅游“一签多行”签注。[3]
参考文献
编辑- ^ 【多行不易】經濟效益雖重要,勿忘拿捏平衡點. [2014-04-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9).
- ^ 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就一签多行政策调整发表谈话. [2015-04-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22).
- ^ 国家移民管理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关于在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赴香港、澳门旅游“一签多行”“一周一行”政策的公告. 国家移民管理局. [2024-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