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单中国的土地文件名称。该文件实施实行期间为土地垦熟后,垦户制作予承租佃户的清丈土地面积文件,该文件最重要目的在订定承租佃户所应缴交的租谷数。

该文件常见于汉人移民地区,如台湾清治时期。除此,该丈单常由官府代派,如1888年刘铭传所进行之清赋新政。除此,虽清丈事业进行时,丈单发给对象,清律明定为小佃户,但实际执行时,丈单却常由官方派发直接给予垦户并成为垦户税赋证明,也因为此丈单功能转变,常引起官民纠纷。如:施九缎民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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