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單中國的土地文件名稱。該文件實施實行期間為土地墾熟後,墾戶製作予承租佃戶的清丈土地面積文件,該文件最重要目的在訂定承租佃戶所應繳交的租穀數。

該文件常見於漢人移民地區,如台灣清治時期。除此,該丈單常由官府代派,如1888年劉銘傳所進行之清賦新政。除此,雖清丈事業進行時,丈單發給對象,清律明定為小佃戶,但實際執行時,丈單卻常由官方派發直接給予墾戶並成為墾戶稅賦證明,也因為此丈單功能轉變,常引起官民糾紛。如:施九緞民變。

參考資料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