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司是中国古代对三个重要司法机构的称呼。

  • 汉朝:廷尉御史中丞司隶校尉,平时廷尉掌刑狱,御史中丞纠劾百官,司隶校尉监察中央官员,重要案件由此三个单位共审。
  • 明清:三法司为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凡有大案发生,由刑部负责审理,都察院纠正,大理寺驳回。

参考文献 编辑

  • 明史·卷九四·刑法志二》:“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
  • 喻世明言·卷四十·沈小霞相会出师表》:“得旨三法司提问,问官勘实覆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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