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省督
(重定向自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督)
此条目可参照英语维基百科相应条目来扩充。 (2019年4月21日) |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9年4月21日) |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省督(英语:Lieutenant Governor of British Columbia)是加拿大君主查尔斯三世在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代表,负责在该省行使君主的职权[1]。人选是经加拿大总理提名后由加拿大总督委任,而总理在提名过程中亦通常会咨询省长的意见,产生方法与其他省份的省督相若。
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督 | |
---|---|
总督 | |
任期 | 由国王陛下酌情决定 |
设立 | 1871年7月20日 |
首任 | 约瑟夫·特鲁奇 |
网站 | [1] |
参考文献
编辑- ^ Victoria. Constitution Act, 1867. V.58. Westminster: Queen's Printer. 29 March 1867 [15 January 20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