丘秉文(1513年—1570年),字鸣周福建兴化府莆田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丘秉文

大明光禄寺丞
籍贯 福建兴化府莆田县
字号 字鸣周
出生 正德八年四月初二日
逝世 隆庆四年
配偶 娶洪氏
出身
  • 嘉靖十六年丁酉科举人
  • 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同进士出身
著作
  • 《州峯集》

生平 编辑

嘉靖十六年(1537年)丁酉科福建乡试第五十一名举人,二十三年(1544年)中式甲辰科会试第四十四名,三甲第三十九名进士[1][2]。授永嘉县知县,以忧归,补长兴县知县,迁刑部主事,会兵部郎中杨继盛严嵩下狱,时时潜为具橐𫗴及药饵。为吏部尚书李默所知,官至光禄寺丞,李默下狱,辞官归乡。构东楼,藏书数百卷,结社西州之顶,日以吟咏为乐,年五十八卒[3]

家族 编辑

曾祖丘山,按察司副使;祖父丘守渊,义官;父丘茂榶,贡士。母陈氏;继母林氏。具庆下。兄丘陵、丘秉和,弟丘阶、丘陟、丘隅、丘陈、丘秉咸、丘秉奇、丘秉玄、丘秉鲁、丘秉哲[4]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汉籍电子文献数据库-明人传记资料索引 ,1147:丘秉文,字鸣周,莆田人。嘉靖廿三年进士,授永嘉知县,改长兴,迁刑部主事,会杨继盛劾严嵩下狱,时时潜为具橐𫗴及药饵。官至光禄寺丞,年五十八卒。有州峯集。
  4.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邵德
明朝长兴县知县
嘉靖二十八年-三十一年
继任:
万虞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