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國政府組成部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简称司法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组成部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徽(左)与
司法行政工作者证章(右)
主要领导
部长贺 荣
副部长
4
赵昌华王振江 胡卫列 李明征
纪检监察组长王裕文
政治部主任黄 祎
机构概况
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国务院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正部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00000000013151X在维基数据编辑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司法部党组
本级纪检监察机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司法部纪检监察组
联络方式
总部
实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6号
对外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机构沿革
成立时间1949年

司法部主要负责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起草,负责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解释,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负责普法宣传,负责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管理,负责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管理,承担国家司法协助等工作。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现也设在司法部。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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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0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成立。1954年9月,根据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1959年,司法行政机关被撤销。1979年,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重新设立司法部[2]

2018年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方案规定:“重新组建司法部。将司法部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职责整合,重新组建司法部,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不再保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3][4][5]根据国务委员王勇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重新组建的司法部主要职责是:“负责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起草,负责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解释,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负责普法宣传,负责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管理,负责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仲裁管理,承担国家司法协助等。”[6]

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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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司法部承担下列职能[7]

  1. 承担全面依法治国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国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 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的责任。负责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
  3. 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草案。负责立法协调。
  4. 承办行政法规的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地方性法规、规章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章清理工作。
  5. 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承办申请国务院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6. 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7. 负责全国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刑罚执行、罪犯改造的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8. 负责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管理工作。
  9. 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香港、澳门的律师担任委托公证人的委托和管理工作。
  10. 负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11. 负责国家法治对外合作工作。履行国际司法协助条约确定的对外联系机关(中央机关)职责,参与有关国际司法协助条约谈判。承担报送国务院审核的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12. 负责本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13. 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协助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司法厅(局)领导干部。
  14. 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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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司法部设置下列机构:(除注明外为正司局级

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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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接受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直接领导,中央依法治国办设置秘书局

直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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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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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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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企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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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社会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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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任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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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部长
  1. 史 良(女,1949年10月19日-1954年9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
  1. 史 良(女,1954年9月29日-1959年4月28日)
  2. 魏文伯(1979年9月13日-1982年5月4日)
  3. 刘复之(1982年5月4日-1983年6月20日)
  4. 邹 瑜(1983年6月20日-1988年4月12日)
  5. 蔡 诚(1988年4月12日-1993年3月29日)
  6. 肖 扬(1993年3月29日-1998年3月18日)
  7. 高昌礼(1998年3月18日-2000年12月28日)
  8. 张福森(2000年12月28日-2005年7月1日)
  9. 吴爱英(女,2005年7月1日-2017年2月24日)
  10. 张 军(2017年2月24日-2018年3月19日)
  11. 傅政华(2018年3月19日-2020年4月29日)
  12. 唐一军(2020年4月29日-2023年2月24日)
  13. 贺 荣(女,2023年2月24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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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海口市档案局. 关于转发国务院机构简称的通知. 海口市人民政府. [2018-10-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12-26). 
  2. ^ 司法部长吴爱英谈新中国60年司法. 搜狐新闻. 2009-09-14 [2020-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3. ^ 王勇.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中国人大网. 2018-03-13 [2018年3月18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年6月9日). 
  4. ^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2018-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8). 
  5. ^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中国人大网. 2018-03-17 [2018-03-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3-18). 
  6. ^ 国务委员王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中国政府网. 2018-03-14 [2018-03-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9-29). 
  7. ^ 机构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网站. [2020-07-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04).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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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组成部门
前任:
中央人民政府司法部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
1954年9月28日至1959年4月27日
1979年9月13日至今
现任
前任: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国务院法制部门
2018年3月17日至今
前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务院监狱管理部门
1983年5月18日至今
国务院劳动改造工作管理部门
1983年5月18日至2001年10月
职能废止
国务院劳动教养工作管理部门
1983年5月18日至2013年12月28日
职能设立 国务院人民法院机构编制管理部门
1979年9月13日至1982年6月
继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