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复之

中国政治人物

刘复之(1917年3月31日—2013年8月25日),男,广东梅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生平 编辑

刘复之出生于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1937年11月至1938年9月在延安陕北公学、中共中央党校学习。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8年10月至1941年1月任八路军朱德总司令秘书,八路军第一二九师刘伯承邓小平同志秘书。1941年1月至1945年12月任一二九师政治部锄奸部一科副科长、科长,八路军野战政治部锄奸部(保卫部)部员。1946年1月至1949年6月任中共晋冀鲁豫中央局社会部科长,中共中央华北局社会部办公室主任兼一处处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任公安部副部长,文化部副部长,公安部部长(任内展开“严打”行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司法部部长,1983年至1984年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1988年到1993年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复之是中共第十二次、十三次、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五次、十六次、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特邀代表,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1985年9月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1988年当选为第七届全国人大代表。

2013年8月25日中午12时08分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6岁。

1973年至1974年曾因公安部部长李震自杀案被捕。

评价 编辑

新华社于2013年8月25日下午7时许发表的讣告称刘复之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无产阶级革命家,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1]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刘复之同志逝世. 新华网.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8-25). 
  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机关职务
前任:
杨易辰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88年-1993年
继任:
张思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赵苍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部长
1983年-1985年
继任:
阮崇武
前任:
魏文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部长
1982年-1983年
继任:
邹瑜
教育职务
前任:
曹海波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1983年-1984年
继任:
邹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