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联络部(1970年8月6日-1982年3月8日),简称“国家外经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一个部。

历史 编辑

1970年6月22日,中共中央中发(70)44号文件决定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改为对外经济联络部,并建立中共核心领导小组和革命委员会,方毅任对外经济联络部党的核心小组组长、革委会主任。对外经济联络部1970年8月6日正式成立。

1972年军管人员逐步撤离。1975年1月17日对外经济联络部革命委员会撤销。

1982年3月,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合并,成立对外经济贸易部。1982年3月8日对外经济联络部正式撤销。

职责 编辑

  1. 负责对亚、非、拉国家经济援助谈判工作,对外签订协定、议定书;
  2. 对外签订科技合作协定、议定书;
  3. 掌握协议、议定书的执行情况,了解援外项目和科技合作项目的工作进度,办理清算手续等;
  4. 安排对外援款的拨款使用计划,编制援外计划,办理出国援外专家的有关事项;
  5. 处理列席八国经互会各常委会的工作,办理国际间有关国家的铁路、交通、民航、邮电和农林电等方面的经济技术合作工作;
  6. 对外派遣技术援助专家,考察专家,推荐和派遣实习生,交换技术资料和实物样品等工作。

机构设置 编辑

对外经济联络部下设办公厅、政治部和6个局,分别掌管社会主义国家、非洲国家、外国实习生、计划财务和经济合作事务等。[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青海、宁夏、西藏外)也相继设立了对外经济联络机构,如对外经济联络局、对外经济联络办公室、援外办公室。国家各部位也设立了各自的援外办公室。如铁道部援外办公室

历任负责人 编辑

  1. 方 毅(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主任 → 对外经济联络部部长)(1970年-1976年)
  2. 陈慕华(女) 1976年11月-1982年

参考文献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