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组织结构与主要官员
本条目为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1911年10月至12月)的组织结构与主要官员名单。[1]
组织结构与主要官员(1911年10月11日-1911年10月17日)
编辑1911年10月11日中华民国军政府鄂军都督府成立后推选出都督一人,同时设谋略处并推选谋略15人。翌日,改设参谋(由谋略处改设)、军务、政务、外交四部。
组织结构与主要官员(1911年10月17日-1911年12月31日)
编辑10月17日发布的《军政府暂行条例》改设司令、军务、参谋、政事四部,同月25日《中华民国鄂军政府改订暂行条例》取消了政事部,改设内务、外交、理财、交通、司法、编辑等6个部,后又增设总监察、教育、实业3个部,连同原有3个部(除政事部),共12个部。
- 都督:黎元洪
- 秘书处
- 军令部
- 参谋部
- 军务部
- 内务部
- 外交部
- 理财部
- 司法部
- 交通部
- 编制部
- 总监察部
- 教育部
- 实业部
- 直属其他机关
参考资料
编辑- ^ 郭卿友. 《中华民国时期军政职官志》. 甘肃人民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