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
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是根据1949年9月27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于1949年10月设置的一个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的部门。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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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长 | 周恩来(兼) |
机构概况 | |
上级机构 |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
机构类型 | 政务院部门 |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
机构沿革 | |
成立时间 | 1949年 |
撤销时间 | 1954年 |
接替者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 |
历史
编辑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周恩来在当天亲笔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分外交文书:“本政府为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的唯一合法政府。凡愿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领土主权等项原则的任何外国政府,本政府均愿与之建立外交关系。”
1949年11月8日,正式举行成立大会。外交部下设办公厅、苏联东欧司、亚洲司、西欧非洲司、美洲澳洲司、国际司、情报司、条约委员会、外交政策委员会9个司级单位。1951年9月,办公厅人事处升格为外交部人事司,办公厅另增设签证处和编译委员会。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撤销中央人民政府情报总署,其工作并入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情报司;撤销中央人民政府新闻总署,其负责的外国记者管理工作交由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情报司负责。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组织结构
编辑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机关设置9个厅、司、委员会:
- 办公厅 → 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办公厅:主任王炳南,副主任阎宝航、董越千、赖亚力、周竹安
- 总务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总务司(外交部机关及驻外机构服务中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行政司
- 秘书处
- 机要处→外交部机要局:处长周竹安。
- 人事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人事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干部司)
- 交际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礼宾司:处长王倬如,副处长沈平、王拓、魏宝善,1952年交际处下设交际科和典礼科2科,后交际科又分为分管社会主义国家驻华使馆的一科,分管资本主义国家驻华使馆的二科,典礼科改称三科
- 签证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领事司:1951年1月,办公厅增设签证处,秘书处第三科(护照科)划归签证处,下辖签证科、护照科2科
- 苏联东欧司 → 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欧亚司:司长伍修权
- 亚洲司 → 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亚洲司:司长沈端先兼,副司长陈家康实际主管工作。专员符浩分管日本事务,专员谢爽秋分管朝鲜越南事务。
- 二科:日本事务,参与对日本国的研究工作和中日两国的民间外交工作。
- 西欧非洲司 → 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欧洲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非洲司:司长宦乡、副司长温朋久
- 美洲澳洲司 → 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北美大洋洲司:司长柯柏年
- 国际司 → 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际司:司长董越千(兼),副司长龚普生
- 情报司 → 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新闻司: 司长龚澎
- 条约委员会 → 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主任委员章汉夫(兼)
- 外交政策委员会
历任部长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苏尚尧 主编 (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机构(1949-1990年)》. 北京: 经济科学出版社. 1993. ISBN 7505805045/D•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