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品卿(1886年—1945年12月24日),直隶冀州南宫县人,中华民国政治人物、实业家,曾任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副主席。

于品卿

生平 编辑

 
于品卿

于品卿是张家口的实业家。1924年(民国13年),他任张家口商会执行委员。

1937年(民国26年)8月日军占领张家口。于品卿被日军招聘,任命为察哈尔治安维持会委员。9月察南自治政府组建,于品卿任最高委员。11月,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主席:德穆楚克栋鲁普)、察南自治政府、晋北自治政府(最高委员:夏恭)代表会议在张家口召开。会议决定成立蒙疆联合委员会,于品卿任该委员会委员。

1939年(民国28年)9月,上述三个政府合并成立蒙疆联合自治政府。于品卿任该政府副主席。

日本投降后的1945年(民国34年)8月,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瓦解。8月25日,于品卿被占领张家口八路军逮捕。[1]12月18日,晋察冀边区组成特别法庭开始开庭审判于品卿,[1]经审理后,1945年12月23日,特别法庭在张家口市邮政总局院内召开公审大会,判处于品卿死刑。12月24日上午,于品卿在汉卿桥下被执行死刑。

注释 编辑

  1. ^ 1.0 1.1 朝日新闻》1945年12月21日。

参考文献 编辑

 察南自治政府
前任:
(创设)
最高委员
1937年9月 - 1939年9月
继任:
(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