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公安厅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负责领导、管理云南省的公安保卫工作,接受云南省人民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的双重领导。[1]
主要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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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 | 胡大鹏(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兼;副省级) |
副厅长 4 | 张春泽 王志聪 李力 徐云 |
机构概况 | |
业务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
组织上级机构 | 云南省人民政府 |
机构类型 | 云南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云南省公安机关 |
行政级别 | 正地厅级 |
上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 |
本级中共组织 | 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公安厅委员会 |
联络方式 | |
总部 | |
实际地址 | 云南省 |
对外官网 | 云南省公安厅 |
历史沿革
编辑光绪三十二(1906)年,清朝官制改革,巡警部改为巡警司,隶属民政部。各省巡警总局或警察总局一律裁撤,改设巡警道,为全省警务中枢,。巡警道下设警务公所。宣统二年(1910),云南警察总局改为云南警务公所。民国元年(1912),道所俱废,设云南省会警察厅,秦光第任厅长。1916年,省设云南省警务处,省会警察厅厅长秦光第兼任处长。1921年,朱德接任,翌年初离滇赴沪。民国二十八年(1939)七月,云南省政府将云南省会警察局改组,设立云南省警务处,直属省府,为全省警察行政最高机关,任命李鸿谟为处长,兼省会警察局局长。1949年云南全面接管,设立省公安厅,坐落景星街上原昆明市政府与昆明市警察局地址上。
参考资料
编辑- ^ 康树华, 王岱, 冯树梁主编. 犯罪学大辞书. 兰州: 甘肃人民出版社. 1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