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是唯一认可变性权利的伊斯兰国家。在1979年伊朗革命前,政府从未正式关注变性议题。从1980年代中期开始,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政府正式认可跨性别人士并且准许进行变性手术。

历史 编辑

古代与革命之前 编辑

1960年代早期,霍梅尼在1963年的一本书中说宗教对矫正手术没有限制。但是这主要是在说雌雄同体者的情况,而且当时霍梅尼还只是相对于王国政府的反对派人士。

革命之后 编辑

1979年革命后新成立的宗教政府将变性者异装者和男女同性恋归为同一类,一样被伊斯兰判为罪过并且要受伊朗刑法之制裁,被判死刑或是鞭刑。(参见同性恋在伊朗

当时想要变为女性的莫卡拉(Maryam Hatoon Molkara)早在1975年开始就写信给还在伊拉克流亡的霍梅尼,解释跨性别者的处境。1979年革命后她被她任职的电视台开除,强迫注射雄性荷尔蒙并且关进精神病机构。她靠关系争取到释放之后继续游说多位伊朗领袖。莫卡拉最后在伊朗冒险晋见霍梅尼。莫卡拉一开始被守卫阻拦殴打,但最后终于见到霍梅尼,向他解释自己的处境。霍梅尼因此交给她一封写给检察官与医疗伦理主管的信,给予她宗教许可。这封信就是后来所谓许可变性手术的宗教裁判令(fatwa)。[1]

少数伊朗宗教人士曾建议男女同性恋作变性手术来过正常生活。

现状 编辑

霍梅尼的宗教裁判令后来被现任伊朗精神领袖哈梅内伊再次确认,并且被多位伊朗教士支持。[2]但是在一般伊朗社会变性仍然附有许多污名。变性者完成变性手术后,都被建议将之前的生涯保密。变性者的法律身份以及相关文件也会跟着改变。

联合国难民高级总署2001年的报告指出,在伊朗国内变性手术很常见,态度也很开放。同性恋与异装行为只要不公开,通常不会有事[3]。但是 Safra Project 2004年之报告则认为联合国的报告将情况看得太轻松。报告指出联合国的报告忽略伊朗的法律习惯,可能因此没注意到许多同性恋与跨性别被打压的案例。加上在伊朗没有公开的LGBT(同性恋、双性恋与跨性别)团体,还有社会对LGBT的负面态度,LGBT被打压的情况很可能被低估。而且Safra报告也认为“不公开就没事”还是不够。Safra报告并指出目前在伊朗的同性恋以及跨性别者一旦被认可可作变性手术,手术就会立刻进行,也没有一般建议的一年间隔期,以避免违法。如此不想变性的跨性别者与同性恋将没有空间。[4]

在2005年1月,中阶层教士Hojatoleslam Kariminia则表示支持变性者,要扫除附在变性者身上的污辱。[5]

相关条目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