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廷瓒(?—1519年),字伯献,江西饶州府鄱阳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江西乡试举人,正德九年(1514年)甲戌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后累升至司副。明武宗南巡之争中,当时礼部、兵部官员纷纷进谏,余廷瓒以率领行人司官员陈述不可巡游,其奏折单独被通政司扣留。几天后,各位官员已被罚跪,其疏才上。武宗读后更怒,对其惩罚尤其严格。余廷瓒在杖刑后身亡[1]。兵部员外郎陆震、兵部主事刘校、工部主事何遵、大理寺评事林公黼、行人詹轼、刘㮣、孟阳、李绍贤、李惠、王翰、李翰臣,刑部照磨刘玨等十余人同死于廷杖。[2]
-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9):“余廷瓒,字伯献。与孟阳皆正德九年进士。当礼、兵二曹之进谏也,廷瓒亦率其僚陈巡游十不可,通政司独留之。居数日,诸曹已罚跪,疏始上。帝愈怒,掠治尤严。”
- ^ 《明史纪事本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