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阳 (明朝)
明朝政治人物 (1486-1519)
生平
编辑正德九年(1514年),登甲戌科进士,授行人司行人。正德十四年,明武宗南巡之争中,上疏劝阻,并对同僚称:“此举关系到社稷安危,一命之士皆为此担忧,更不用说言官必须当效死尽忠。”被逮捕下诏狱,行杖刑而亡。其父孟春是前宣府巡抚,听闻其子死于进谏,以诗哭丧,语甚悲壮,时人争相传念[1]。兵部员外郎陆震、兵部主事刘校、工部主事何遵、大理寺评事林公黼、行人司副余廷瓒、行人詹轼、刘㮣、李绍贤、李惠、王翰、刘平甫、李翰臣,刑部照磨刘玨等十余人同死于廷杖。[2]
参考文献
编辑- ^ 清·张廷玉等,《明史》(卷189):“孟阳,字子干。吏部侍郎春之子。为行人,久不迁,或讽之见当路,阳不可。及是,语诸僚:“此举系社稷安危,一命之士皆与有忧,岂必言官乃当效死。”父春,前巡抚宣府,有军功,忤中官张永罢归。闻子死谏,哭之以诗,语甚悲壮,人争传之。”
- ^ 《明史纪事本末》
- ^ 《明季南略》:补予正德朝死谏诸臣谥:御史蒋钦谥“忠烈”,刑部员外陆震谥“忠定”,工部主事何遵谥“忠节”,刑部主事刘较谥“孝毅”,大理评事林公黼谥“忠恪”,行人孟阳谥“忠介”,李绍贤谥“忠端”,俞廷缵谥“忠愍”,李翰臣谥“忠毅”、詹轼谥“忠洁”、刘平甫谥“忠质”,给事中周玺谥“忠愍”、指挥张英谥“忠壮”。 “甲乙史”载:诸臣谥在九月二十日;内更有詹寅一人谥“忠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