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维煜(1913年—1979年3月30日)山西交城人,中国共产党官员,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委第一书记[1]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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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中共朝阳大学支部书记,中共太谷县委书记兼抗日自卫队政委,八路军晋冀豫军区独立支队政委、二分区政治部副主任,中共晋绥分局六地委书记兼六分区政委。1939年当选为中共七大代表,曾先后在延安抗大和中央党校学习[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历任华北人民革命大学教育长、校党委书记,中共中央华北局秘书长,马克思列宁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中共中央高级党校副校长、党委第二书记,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处书记和第一书记等职。当选为中共八大代表[1][2]

在马克思列宁学院和中央高级党校期间,杨献珍、侯维煜、孙定国三人“密切配合,相互体谅”,“一起聆听少奇同志的教诲,一起贯彻中央的指示,一起抵制那个所谓理论权威的破坏,最后也一起遭受那个理论权威的残酷迫害。”(见杨献珍《教诲十年,遗爱千秋——缅怀刘少奇同志对党校工作的关怀》)[2]自1957年起,侯维煜不断抵制当时分管党校的康生(即杨献珍上文“所谓理论权威”),此后多次遭到打击和诬陷。文化大革命期间,侯维煜遭到法西斯式迫害,被关押在监狱八年。粉碎“四人帮”后,获得平反的侯维煜已重病在身,住在医院。他担任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1]

1979年3月30日,侯维煜在北京病逝,享年65岁。1979年4月21日,侯维煜同志的追悼会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礼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书记胡耀邦主持追悼会,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王鹤寿致悼词[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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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1.4 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原中央党校副校长侯维煜同志追悼会在京举行 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陈云王震邓颖超刘伯承胡耀邦等同志送了花圈,胡耀邦同志主持追悼会,王鹤寿同志致悼词,人民日报1979年4月22日
  2. ^ 2.0 2.1 2.2 散木,中央党校“孙定国冤案”背后,文史精华2005年第0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