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中国古代历法时间单位。指之岁数(回归年数)与12个岁星纪年之最短循环周期[1]。又称历法起算的理想基准点(历元)为上元[2],上元至编历时的年数为上元积年。推算上元积年的制历方法始于《三统历》。历代为求精确而数值逾亿[3],故统天历虚设上元积年,一直到《授时历》终废上元积年[4]

文内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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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後漢書. 卷93志第三《律历下》: 日周于天,一寒一暑,四时备成,万物毕改,摄提迁次,青龙移辰,谓之岁。岁首也,月首也。至、朔同日谓之,同在日首谓之,蔀终六谓之朔又复谓之元。
  2. ^ 武家璧. 论浙大楚简《四日至》的天文历法内涵及其意义(上). 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 2012-09-11 [2024-01-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6-04) (中文). 历法的起算点‘上元’规定为一种理想状态:即日月五星同时起于某一初度(0点)……假定岁星与太阳位于同一起点,故岁星次度实际等效于太阳躔度。 
  3. ^ 淳祐历
  4. ^ 曲安京. 中国历法与数学.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