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left

利用現有版權體制,在作品的所有衍生品中要求自由使用的实践
(重定向自公共版權

Copyleft(中文翻译包括:著作传[1][2]著佐权[3]著作权属左[来源请求]著作权左派[来源请求]公共版权[4][5]等),源自自由软件运动,是一种利用现有著作权体制来保障用户软件自由使用权利的许可方式,可以理解为允许他人使用、传播,附加一些规则。在增加Copyleft条款之后,该自由软件不仅允许用户自由使用、散布、改作,还要求作者所许可的人对改作后的派生作品使用相同许可证授予作者,以确保其后续所有派生作品都能被任何人自由使用。与宽容式自由软件许可协议条款相比,Copyleft许可被认为具有保护伞且互惠的作用,与目前限制著作内容传播的著作权体制完全相反。[6]

Copyleft标志。

Copyleft许可方式虽然与常见的著作权许可模式不同,但选择Copyleft许可方式并不代表作者放弃著作权。与目前限制著作内容传播的著作权体制不同,Copyleft贯彻始终地强制被许可者使用同样许可方式来发布派生作品。Copyleft许可协议不反对著作权的基本体制,而是透过利用著作权法来进一步促进创作自由,同时保障著作内容的传播。

Copyleft,不是反著作权运动,不主张废止著作权,也不是公有领域

许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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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的概念是通过赋予对著作的专有权利的方式,为作者提供从事创作的经济动机。然而,与此相对的是,这种赋予作者专有权利的方式同时也限制了他人任意使用创作物的自由。Copyleft则是自由软件运动为了保护这种自由而发展的概念:它允许他人任意的修改散布作品,惟其散布及修改的行为和作法,亦限定以Copyleft的方式行之GNU通用公共许可协议的序言也有提及:

Copyleft作品是有著作权的,但它们加入了法律上的分发条款,保障任何人都拥有对该作品及其派生品的使用、修改和重新发布的权力,惟前提是这些发布条款不能被改变。

Copyleft不同于传统的公有领域(public domain)。因为公共领域的作品,任何用户虽然都可以使用,但可以不反馈变成已用并获取利益;而Copyleft作品的用户若是向外界发布派生作品,不按Copyleft的许可证要求保持同样的许可协议,并将更改的版本公开,就是违反授权的侵权行为。

Copyleft是将一个程序变为自由软件的通用方法,同时也使得这个程序的修改和扩展版本成为自由软件。提出并使用Copyleft观念的是GNU项目,具体的发布条款包含在GNU通用公共许可协议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GNU自由文档许可证的条款里。其他使用copyleft概念的还有创作共享署名─相同方式共享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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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left的标志是一个反写的C套上圆圈(即反转的著作权标志©)。这个标志没有法律意义。[7]2016被提议[8]加入到统一码并获统一码技术委员会许可。[9]其编码U+1F12F 🄯 COPYLEFT SYMBOL收录在统一码 11。[9][10]由于现时多数字体没有实现,可以由U+2184 LATIN SMALL LETTER REVERSED C或更常用的U+0254 ɔ LATIN SMALL LETTER OPEN O加上括号组成“(ɔ)”,或者在程序支持的情况下与U+20DD ◌⃝ COMBINING ENCLOSING CIRCLE组合:“ↄ⃝”。[11]

属于Copyleft的许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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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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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為什麼要用著作傳 (Copyleft)?. www.gnu.org. [2019-04-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4-16) (中文(台湾)). 
  2. ^ 曾政嘉. copyright 著作權 vs copyleft 著作傳.  . 2017年2月12日 [2017年2月26日].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年3月15日) (中文(繁体)). 
  3. ^ 刘孔中, 庄庭瑞. 著佐權、創用CC、公共領域與中央研究院 (PDF). 中央研究院周报. [2019年12月31日]. (原始内容 (PDF)存档于2016年4月15日). 
  4. ^ https://www.openfoundry.org/tw/glossary/736-copyleft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Copyleft〈公共版權〉
  5. ^ 周翼. 挑战知识产权:自由软件运动的经济学研究. 上海: 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年3月: 18. ISBN 9787543216457 (中文(简体)).   
  6. ^ Open Source from a Proprietary Perspective,存档于互联网档案馆(存档 index)
  7. ^ Hall, G. Brent. Open Source Approaches in Spatial Data Handling. Springer. 2008: 29 [2018-06-06]. ISBN 97835407483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02). 
  8. ^ Proposal to add the Copyleft Symbol to Unicode (PDF). [2018-06-06].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01-16). 
  9. ^ 9.0 9.1 Proposed New Characters: Pipeline Table. Unicode Character Proposals. Unicode Consortium. [April 18, 201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8-08). 
  10. ^ Announcing The Unicode® Standard, Version 11.0. blog.unicode.org. [2018-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7-22). 
  11. ^ Unicode copyleft inquiry. 6 May 2000 [2018-06-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11-09).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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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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