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重定向自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蒙古语ᠥᠪᠥᠷ
ᠮᠣᠩᠭᠣᠯ ᠤᠨ
ᠥᠪᠡᠷᠲᠡᠭᠡᠨ
ᠵᠠᠰᠠᠬᠤ
ᠣᠷᠣᠨ ᠤ
ᠬᠢᠨᠠᠨ
ᠪᠠᠶᠢᠴᠠᠭᠠᠬᠤ
ᠵᠥᠪᠯᠡᠯ
),简称内蒙古自治区监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的省级地方国家监察机关,与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1]

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委员会
ᠥᠪᠥᠷ
ᠮᠣᠩᠭᠣᠯ ᠤᠨ
ᠥᠪᠡᠷᠲᠡᠭᠡᠨ
ᠵᠠᠰᠠᠬᠤ
ᠣᠷᠣᠨ ᠤ
ᠬᠢᠨᠠᠨ
ᠪᠠᠶᠢᠴᠠᠭᠠᠬᠤ
ᠵᠥᠪᠯᠡᠯ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主要领导
主任刘 爽
副主任王月胜陈继清喇 军包 波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
组织上级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机构类型省级国家监察机关
行政级别副省级
上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本级中共组织
中国共产党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监察委不设党组
联络方式
对外官网http://www.nmgjjjc.gov.cn/
机构沿革
被接替者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

参考资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