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应京(1555年—1606年),可大慕冈安徽泗州人。生于凤阳盱眙县(今属江苏省),万历进士,曾任湖广监察御史,在湖北以“维护风化”为名弹劾泉州思想家李卓吾,又指使歹徒焚毁李卓吾所居之龙湖芝佛院,毁坏李预为藏骨的灵骨塔。后因案入狱,以利玛窦劝告,归依天主教

生平 编辑

冯应京生于嘉靖三十四年乙卯(1555年)五月二十一日,八岁其父卒于官,事母至

万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顺天乡试举人,万历二十年(1592年)联捷壬辰科进士,吏部观政,同年秋以母老请假归,次年,其母病逝,守丧三年。二十四年(1596年)授户部主事,督饷蓟辽。二十五年朝鲜之役起,调任兵部主事,升职方司员外郎。万历二十八年(1600年),任湖广佥事,整饬武昌兵备,分巡武昌汉阳黄州。生性耿直,“不事空言,为淮西人士之冠”。在其《月令广记》中讲“工商皆本”。

后因弹劾税监陈奉太监事,反遭陈奉控告,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二月湖广收税御马监监丞陈奉弹劾冯应京违抗明旨,阻挠税务,遂被革职为民。又因科道官员纷纷上疏求情,万历帝震怒,令锦衣卫逮送京城,二十九(1601年)年九月二十三日“入囚燕京”,冯应京被逮捕时,百姓“拥槛车号哭,车不得行”。

镇抚司,拷讯关押,利玛窦多次去狱中探视,狱中皈依天主教[1]。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九月乙丑(1604年10月10日)发生客星之变,数日后被释放,枣阳县令王之翰则死狱中。

应京系狱四年,读书不辍,勒成《经世实用编》,三十二年甲辰放归,万历三十四(1606年)年正月二十日(新历2月26日)卒于家,享年五十二岁。天启二年赠太常寺少卿,吏部录赠恤诸臣,应京为首,谥曰恭节。

家族 编辑

父冯世登官广东顺德训导

参考资料 编辑

  1. ^ 高龙:《江南传教史》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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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三十七》,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