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义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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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义渠(1593年—1644年4月26日),字骏甫,号茗柯浙江湖州府乌程县人,明代官员,官至大理寺卿。工于诗。李自成兵陷北京城,因而自缢殉国。弘光朝,赠刑部尚书,谥忠清

生平 编辑

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出生于浙江湖州府乌程县织里镇。长大后少负令闻,与同乡里的温璜被时任县令马思理赏识[1]

天启四年(1624年)中举人。天启五年(1625年)联捷进士。崇祯三年(1630年),授礼科给事中,知无不言[2]。凌义渠居谏垣九年,建白多[3]

崇祯十六年(1643年),入朝为大理寺卿。

崇祯十七年(1644年),三月李自成率农民起义军进攻北京,朝廷召对,凌义渠赴长安门,闭门守卫。后传来城陷消息,待凌义渠还朝,十九日崇祯皇帝已驾崩,于是扶墙哀号,以头触柱,血流满面。门生劝其保重,他厉声阴止,独坐焚烧平生爱好之书。二十日破晓,先生穿紫衣拜阙,作遗书辞别父母,后悬梁自尽。年五十二岁。南明赠刑部尚书,谥忠清。清廷又赐谥忠介。

著作 编辑

凌义渠殉国前尽毁诗文,现存《凌忠介集》系友徐汧门人姜垓所校定,有四卷文二巻,存录于《四库全书》中[4]

传记 编辑

《明史》卷二六五·凌义渠传

参考文献 编辑

  1. ^ 《东林列传》:“凌义渠,字骏甫...少负令闻,与同郡温璜受知于邑令马思理”
  2. ^ 明史:三河知县刘梦炜失饷银三千,责偿急,自缢死,有司责其家。义渠言:“以金钱殒命吏,恐天下议朝廷重金,意不在盗也。”帝特原之。
  3. ^ 明史:吏科给事中刘安行恶之,以年例出义渠福建参政。寻迁按察使,转山东右布政使,所至有清操。召拜南京光禄寺卿,署应天尹事。
  4. ^ 《启祯两朝遗诗》称:“公诗深靓幽洁如其人。”崇祯十七年,李自成军陷北京,义渠尽焚其平生著述,服绯正笏,有遗书其父称“尽忠即所以尽孝,能死庶不辱父”等语。
  • 《明史卷二六五·凌义渠》
  • 《明诗纪事辛签·凌义渠》

延伸阅读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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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史卷二百六十五》,出自《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