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
明朝[A](1368年1月23日-1644年4月25日)是中国历史继元之后的一统王朝,历经12世、16位皇帝,国祚277年。[3]1368年,朱元璋推翻元朝,在应天府(今南京)称帝。建立之初,他致力集中权力,借胡惟庸、蓝玉二案(胡惟庸案、蓝玉案),诛杀功臣,提高皇权。废除宰相和中书省,分权于六部。全国置十三布政司、由布政使、按察司、都指挥使分理民政、司法、军事。[4]
大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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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8年-1644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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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 | |||||||||||||||
• 1368年-1421年 | 应天府(今南京) | ||||||||||||||
• 1421年-1644年 | 顺天府(今北京) | ||||||||||||||
国君姓氏 | 朱 | ||||||||||||||
君主 | 16 | ||||||||||||||
• 1368年-1398年 | 明太祖朱元璋(开国) | ||||||||||||||
• 1628年-1644年 | 明思宗朱由检(亡国) | ||||||||||||||
兴衰 | |||||||||||||||
• 1368年1月23日 | 朱元璋于应天府登基,明朝建立 | ||||||||||||||
• 1402年7月13日 | 靖难之役结束,朱棣登基,永乐盛世开始,明朝走向极盛时期 | ||||||||||||||
• 1449年9月1日 | 土木堡之变,明朝对外政策由攻势转为防御 | ||||||||||||||
• 1644年4月25日 | 李自成攻占北京,朱由检自缢,明朝灭亡 | ||||||||||||||
宗教 | 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白莲教、罗教等 | ||||||||||||||
通币 | 大明宝钞、银两、制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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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属于 | ![]() ![]() ![]() ![]() ![]() ![]() ![]() ![]() |
朱元璋去世后,其孙朱允炆即位,但其在靖难之役中败于原驻守燕京的朱元璋第四子朱棣,也自此失踪。永乐十八年(1420年),迁都顺天府(今北京)。此后,明英宗亲征瓦剌,俘于土木堡(土木堡之变)。于谦另立英宗之弟祁钰为景帝。瓦剌议和,放回英宗,英宗为夺回帝位,发动夺门之变。隆庆、万历年间,内阁首辅张居正实行改革(万历中兴),加强边防,修治河道。他推行的一条鞭法合并了各种名目的赋税杂役,减轻人民负担。[4]
万历中后年,神宗不管政事,滥收矿监税。天启年间魏忠贤阉党祸乱朝纲,至崇祯帝即位后铲除阉党,但阉党倒台后,党争又起,政治腐败导致国力衰退,最终爆发大规模民变(明末民变),主要有李自成的“大顺”和张献忠的“大西”。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1644年4月25日),李自成率领的大顺军攻破北京,崇祯帝自缢于煤山(甲申之变),明朝灭亡。[4]
历史编辑
明朝的建立编辑
元朝末期,官员贪污,贵族靡烂,朝政腐败,爆发红巾军为主力的民变(元末民变)。朱元璋所部的义军纪律严明,用人唯贤,先后有冯国用兄弟、李善长、陶安、刘基等文士,徐达、常遇春、汤和等将领,势力日增。元至正十六年(1356年),朱元璋占领集庆(今江苏省南京市),继而向苏、浙、皖、赣发展,采纳谋士朱升“高筑墙,广积粮,缓称王”的建议,经过几年努力,其军事和经济实力迅速壮大。[5]:4-7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年),通过鄱阳湖水战,陈友谅势力基本被消灭。元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自称吴王。至元二十七年(1367年),率军攻下平江(今江苏省苏州市),灭张士诚,同年又消灭割据浙江沿海的方国珍[5]:8-13。元至正二十八年正月初四日(1368年1月23日),朱元璋于南京称帝,即明太祖,定国号“明”,以当年为洪武元年。同年八月,攻占元大都(今北京),元廷撤出中原,史称北元。之后于洪武四年(1371年)消灭位于四川的明玉珍势力,于洪武十四年(1381年)消灭据守云南的元朝梁王。最后,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深入漠北进攻北元。天下至此初定[5]:13-16。
皇权集中与建文削藩编辑
明太祖即位后一方面减轻农民负担,恢复社会的经济生产,改革元朝遗留的吏治,惩治贪官,社会经济从战乱中得到恢复和发展,史称洪武之治。明太祖确立里甲制,配合赋役黄册户籍登记簿册和鱼鳞图册的施行[B],落实赋税劳役的征收及地方治安的维持[6]:32-35。
明太祖为了巩固皇权,他大肆屠戮功臣大将。洪武十三年(1380年),朱元璋以“擅权植党”之名处死中书丞相胡惟庸,借此废除宰相制度,集君权和相权于一身。事隔十年,又以株连李善长、陆仲亭等大批大臣,宣布他们奸党,连坐受诛者达三万余人(胡惟庸案)。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朱元璋又借大将军蓝玉张狂跋扈之名对其诛杀,连坐被族诛的有一万五千余人,史称蓝玉案。胡惟庸案、蓝玉案、空印案与郭桓案合称明初四大案,“元功宿将相继尽矣!”[a][7]:164。明太祖通过打击权臣、特务监视等一系列方式加强皇权,使明初的皇帝专制程度与中国历代各朝相比更为高[6]:20-45。
明太祖分封诸子为王,以加强边防,藩屏皇室。诸王之中,以北方诸王势力较强,又以秦王朱樉、晋王朱㭎与燕王朱棣的势力最大。为防止朝中奸臣不轨,明太祖规定诸王可移文中央捉拿奸臣,必要时得奉天子密诏,领兵“靖难”(意为“平定国难”)。同时为防止诸王尾大不掉,明太祖也允许今后的皇帝在必要时可下令“削藩”[6]:20-45[7]:163-164。
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明太祖驾崩,由于皇太子朱标于七年前因巡视陕西而病薨逝,遗诏由皇太孙朱允炆即位。改年号建文,即明惠宗(亦称建文帝、明惠帝)。明惠宗为巩固皇权,与亲信大臣齐泰、黄子澄等密谋削藩。周王朱橚、代王朱桂、齐王朱榑、湘王朱柏等先后或被废为庶人,或自杀。同时以边防为名调离燕王的精兵,准备削除燕王。结果燕王朱棣在姚广孝的建议下以“清君侧,靖内难”的名义起兵,遭到盛庸等忠于建文帝的大臣的痛击,但最后迂回南下,占领京师,是为靖难之变。朱棣即位,即明成祖,年号永乐。明惠宗在宫城大火中下落不明[6]:46-65。明成祖对支持明惠宗的官员大肆诛杀,诸如黄子澄、齐泰等[7]:167-168。
永乐盛世与仁宣之治编辑
继洪武之治,明成祖、明仁宗与明宣宗相继兴起永乐盛世与仁宣之治,这是明朝的盛世。明成祖时期武功昌盛。在北方,明成祖亲自五入漠北攻打北元分裂后的鞑靼与瓦剌。明成祖册封瓦剌三王,使与鞑靼对立,等到瓦剌兴盛后又助鞑靼讨伐瓦剌,不使任何一方独大。在东北,永乐二年(1404年)设置了奴儿干都司。永乐七年(1409年)话置了奴儿干都指挥使司,以防范女真诸部。[5]:52-60在西南,永乐十一年(1413年)增设了贵州布政使司,加强对云南的开发。[5]:60-65。[7]:168-170
明成祖一改明太祖闭关自守的外交策略,自永乐三年(1405年)开始派宦官郑和下西洋计七次,前六次均在永乐年间由明成祖派遣,郑和船队足迹遍布东南亚与南亚地区,还于满剌加建有基地。其规模空前,最远到达东非索马里地区,扩大明朝对南洋、西洋各国的影响力[5]:56-60。
永乐十八年(1420年),迁都北京。永乐二十二年(1424年),明成祖亲征鞑靼阿鲁台,病死榆木川,其长子朱高炽即位,即明仁宗,年号洪熙。[7]:170-17明仁宗年龄已经偏高,即位仅一年就驾崩。明仁宗驾崩后长子朱瞻基即位,是为明宣宗,年号宣德。他基本继承父亲的路线,实行德政治国,并且发起最后一次下西洋。明宣宗同样热爱美术,有画作传世。但是,其执政期间也并非毫无弊端。由于明宣宗喜好养蟋蟀,许多官吏因此竞相拍马,被称为“促织天子”。同时,明宣宗打破明太祖留下的宦官不得干政的规矩,开始教宦官读书,并开始任用宦官,为明英宗时期的太监专权埋下隐患。虽然有此问题,但仍不失为明君,他与他父亲统治时期被称为仁宣之治。宣德十年(1435年)明宣宗去世,九岁的朱祁镇继位,即明英宗,年号正统[6]:46-55。
土木堡之变与夺门之变编辑
明英宗自小宠信服侍左右的宦官王振,自此开始明朝的宦官严重专权。正统七年(1442年)限制王振权势的张太皇太后去世[b],当时明英宗仅十五岁,王振更加揽权。元老重臣“三杨”死后,王振专横跋扈,将明太祖留下的禁止宦官干政的敕命铁牌撤下,举朝称其为“翁父”,明英宗对他信任有加[c]。王振擅权七年,家产计有金银六十余库,其受贿程度可想而知[6]:119-123。
正统十四年(1449年),瓦剌首领也先率军南下伐明。王振耸使明英宗领兵二十万御驾亲征。大军离燕京后,兵士乏粮劳顿。八月初大军才至大同。王振得报前线各路溃败,惧不敢战,又令返回。回师至土木堡(今日河北省怀来县),八月十五日,也先假意求和,在王振的命令下全军撤出原有壕沟,被瓦剌军追上,士兵死伤过半,随从大臣有五十余人阵亡。三大营几乎全军覆没,明英宗突围不成被俘,王振为将军樊忠所怒杀[d],史称土木堡之变[6]:125-130。
土木堡之变的消息来到北京后,朝中混乱。一些大臣要求迁都南京应天府,被兵部侍郎于谦驳斥。同年,大臣拥戴明英宗弟朱祁钰即位,以求长君,即明景帝(又称明代宗),年号景泰。于谦升兵部尚书,整顿边防积极备战,同时决定坚守北京,随后京师、南京、河南、山东等地勤王部队陆续赶到。同年十月,瓦剌军直逼北京城下,也先安置明英宗于德胜门外土关。于谦率领各路明军奋勇抗击,屡次大破瓦剌军,也先率军撤退[e]。明朝取得北京保卫战的胜利,于谦力排众议,加紧巩固国防,拒绝求和,并于次年击退瓦剌多次侵犯[6]:130-137。
景泰元年(1450年),也先认为绑架明英宗已无意义,释放了他。然而明景帝因为皇权问题,不愿意接受明英宗,先是不愿遣使迎驾,又把明英宗困于南宫(今南池子)软禁,并废皇太子朱见深(即后来的明宪宗)为沂王,立自己的独子朱见济为太子。不久见济病死,没有儿子的景帝也迟迟不肯再立朱见深为太子。景泰八年(1457年),石亨、徐有贞等在景帝重病之际发动兵变,拥戴明英宗复辟,史称夺门之变。徐有贞率军攻入紫禁城,石亨等人占领东华门,禁锢了景帝,立明英宗于奉天殿,改元天顺。明英宗复辟后,略有新政,废除自明太祖时残酷的殉葬制度。之后因为内部政变流放徐有贞,因为曹石之变诛杀石亨、曹吉祥等人,并且以李贤等贤臣掌政。[6]:138-148
孝宗求治与武宗荒嬉编辑
天顺八年(1464年)明英宗过世,儿子朱见深即位,即明宪宗,年号成化。明宪宗为于谦冤昭雪,恢复景帝的帝号,平反了夺门一案[5]:73统治上,宪宗庸碌无为,史称“是时帝怠于政,大臣希得见,万安同在阁,结中戚贵畹,上下壅隔”[f]。他终日专宠万贵妃[g],宠信宦官汪直、梁芳等人,晚年好方术。以至奸佞当权,西厂横恣,盗窃威柄。明宪宗直接颁诏封官,是为传奉官。这使得传奉官泛滥,舞弊成风,直到明孝宗才全被裁撤。他也是皇庄的始置者。该举措事实上鼓励豪强门阀兼并土地,危害不浅。宦官汪直受到明宪宗的宠信,透过西厂张狂跋扈。不久后由于民愤四起,西厂被罢,但汪直依然握有大权。直到成化十八年(1482年)汪直因言官弹劾才被贬[6]:148-154[7]:184-186。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明宪宗去世,其子朱祐樘继位,即明孝宗,年号弘治。其在位期间政治清明,使得自明英宗以来的陋习得以去除,被誉为“中兴之令主”[h],宣德以下仅见。明孝宗先是将明宪宗时期留下的一批奸佞冗官尽数罢去,逮捕治罪。并选贤举能,任用王恕、马文升、刘大夏、李东阳等人,将能臣委以重任。[6]:159-160孝宗勤于政事,每日两次视朝,广开言路,对批评他亦虚心接纳。明孝宗对宦官严加节制,锦衣卫与东厂也谨慎行事,用刑宽松。明孝宗力行节俭,不大兴土木,减免税赋。[6]:161-162
弘治十八年(1505年)明孝宗去世,其子朱厚照即位,是为明武宗,年号正德。[5]:78即位不久,便信任刘瑾、谷大用等宦官(八虎),和他们一起戏玩作乐,不管政事,朝中大事皆由刘瑾自决。朝中虽有大臣上言“八虎”罔上诬下,也被革职。正德五年,刘瑾被武宗处以极刑。但武宗未改其声色犬马。他频颜出巡,正德十四年(1519年)宁王朱宸濠叛乱,明武宗假藉出征江西宁王朱宸濠为由而南下游玩,至次年七月才到南京,亲自俘虏已被王守仁击败的宁王。[7]:190-194
明武宗的荒游逸乐导致正德年间战事频生。正德一朝先后发生鞑靼达延汗(明史称鞑靼小王子)进犯、宁夏安化王朱寘鐇谋反、山东刘六刘七起义、江西宁王朱宸濠谋反等重大事件。明武帝班师回京途中,于南直隶清江浦(今江苏淮安)泛舟取乐时落水染病,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武宗于豹房驾崩[6]:171-175。
大礼议与张居正改革编辑
武宗无子,明孝宗之侄兴献王朱祐杬之子朱厚熜入嗣大统,是为明世宗,年号嘉靖。登基前后,因时任内阁首辅杨廷和、礼部尚书毛澄等护礼派引宋濮安事强令明世宗尊亲生父母为皇叔父母,引起明世宗的反感,是为大礼议之争。最终明世宗在张璁等议礼派支持下,得以尊父母为皇帝与皇后、立太庙在明武宗之上。反对者多被罢官或被下诏入狱。[6]:217-221
在嘉靖初年,明世宗实行了自己的政治抱负,清除宿弊,史称“嘉靖中兴”。明人霍与瑕曾评论:“嘉靖初政,自洪武、永乐以后,百年仅见”。但即位不久之后,世宗对政事便开始荒怠,他迷信方士,在宫中日夜做法。当时大臣能否进用,都视乎能否写青词,夏言、严嵩、徐阶都以善撰青词得宠。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十月,杨金英十六名宫女趁明世宗熟睡之际企图将其勒死,但未成功,此即壬寅宫变。此事后,直至明世宗驾崩前一晚,明世宗迁离大内移居西内,与大臣隔绝,政事依靠首辅处理。明世宗宠信权臣严嵩,他任首辅十四年间,排斥异己,结党营私。其子严世蕃协助其父作恶。朝臣虽然不断有人弹劾严嵩结党营私,但均以失败告终。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严世蕃被充军、严嵩被勒令致士。[6]:232-237。嘉靖一朝,国家外患不断。北方鞑靼趁明朝衰弱而占据河套,东南沿海则有倭寇,时人有“北虏南倭”之称。[5]:87
嘉靖四十五年(1566年),明世宗驾崩,皇太子朱载坖即位,即明穆宗,年号隆庆[6]:238。明穆宗在任内整肃吏治,施行了一些“安民生,足国用”的措施,史称隆庆新政。穆宗中后期,他日渐怠于政司,热衷于玩乐。隆庆六年(1572年),明穆宗因中风突然驾崩,年仅九岁的皇太子朱翊钧继位,即明神宗,年号万历[6]:238-244。
由于明神宗年幼,于是由太后摄政。重臣高拱由于与太后信任的宦官冯保对抗而被罢官;相反的,张居正得到冯保的鼎力支持,推行政治和经济改革。其任首辅其间,他创立了“考成法”以考核官吏的政绩。经济方面,他注意清理逋欠田赋,清丈全国的田地。万历九年,他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将赋役以及土贡方物等杂征合为一项,一律征银,并按人丁和田亩分摊,减少了行政手续。另外,他重用名将李成梁、戚继光等,镇守北部边防,“边境晏然”。[7]:200-203
明朝内阁原则上只是协助皇帝的辅政机构,并没有执政的能力,张居正的改革是依靠掌握吏部和都察院而展开的。在其反对者来说,张居正是在越权。万历五年(1577年),按儒家伦理他需要丁忧,但张居正以为改革事业未竟,不愿丁忧。他的政敌借此大做文章,此即为夺情之争。张居正虽得到神宗的支持,被夺情起复(免于在家守孝),但其品行评价也因此大打折扣。[8]:126万历十年(1582年),张居正病逝,其政治盟友冯保不久后也被清算。朝臣得知神宗的心意,开始弹劾张居正,张居正被抄家。改制渐渐回复原状。[5]:103-104[8]:131-132
万历怠政编辑
张居正死后,明神宗亲政。他对政务不多关心,连辅弼大臣也不愿接见。申时行任首辅九年,只被召对三次。他不视朝听政、不批答奏章,官缺不补,朝廷事实上在瘫痪或半瘫痪的状态。同时,他为了聚敛财富,派遣宦官开矿榷税。矿监税使实际上是向百姓敲诈勒索,同时伤害了地方政府的税源。在万历中后期,发生了三十多起反对矿监税使的民变,有临清民变、武昌民变、苏州民变等。[6]:333-337
由于朝政混乱,部分中下阶官吏在政治上受到排斥,纷纷要求政治改革,并强调道德标准。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癸巳京察促成东林党的形成。主持京察的孙鑨、李世达和赵南星,利用京察将不符他们标准和不属于东林党的官吏降职解雇。经过多次京察后,引起众多反对党如宣党、崑党、齐党、浙党等兴起并与东林党互相倾轧。自此门户之祸坚固而不可拔,图使朝政空转内耗。[6]:339-345
神宗有二子,长子朱常洛,由宫女王氏所生;三子朱常洵,由神宗宠爱的郑贵妃生。明神宗偏爱皇三子朱常洵,不愿立皇长子朱常洛为太子,多次拖延。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年在皇太后的强迫下,朱常洛才被封为太子,是为“国本之争”,东林党和反对东林党的借“国本”问题互相攻击,相互逐罢。[9]:239-244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朱常洛登基,任一个月后,服李可灼的红丸而猝死,史称“红丸案”。[10]:573-575
明朝的灭亡编辑
明熹宗朱由校由于幼年丧母,对乳母客氏有特殊感情,魏忠贤则从小就照顾朱由校。当熹宗即位之后,二人日渐得势。隆庆早期大量启用东林党人,天启四年(1624年),魏忠贤任东厂提督,给予他司法和惩罚的权力,自此东林党势力日减,阉党势力日增。魏忠贤气焰最为嚣张之时,被称为“九千岁”。魏忠贤大肆打击东林党,大毁东林党人的书院,伪造《东林党点将录》上报朝廷。天启七年(1627年)明熹宗去世,其五弟信王朱由检继位,即明思宗,年号崇祯。[9]:383-389
明思宗即位后,铲除了魏忠贤、客氏等人,依附魏忠贤的都被贬黜或处死。明思宗多疑而躁刻,果于屠戮大臣,信用宦官,不善用人,其统治期间,内阁大学士换了五十人。在崇祯一朝,阉党和东林党争议不断,东林党人本身亦走向腐化,放弃了他们的改革主张,“朝廷之上,玄黄互战,不讲固境恢圉之术,而但务于口锋舌剑”[9]:390-392。
在崇祯一朝,严寒、干旱、饥荒、蝗灾、地震、鼠疫等天灾频频出现。[11]:239-2421627年至1641年间,黄河流域出现连续14年的严重干早,灾情蔓延至整个长江以北地区。[12]崇祯十三年(1640年),123个县出现人相食的情况,是近500年以来最严重的。[12]当时,粮食歉收,食物供应缩减,商品交易停止。[11]:239-242
天启七年(1627年),陕西大饥,王二杀知县张斗耀,展开了起义(见王二起义、明末民变)。其后,府谷王嘉胤、汉南王大梁、安塞高迎祥相继起义。崇祯三年(1630年),张献忠起兵延安,号“八大王”。明政府先是以杨鹤为三边总督,“以抚为主”,后以洪承畴为总督,以“进剿为主”,但都告失败。崇祯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攻克洛阳。十七年(1644年),建国“大顺”,改元永昌,三月十九日攻克北京。明思宗在煤山自缢,明亡。[3]明朝灭亡后,明宗室先后建了立了一些地区式政权,主要势力有:福王弘光帝朱由崧、鲁王监国朱以海、唐王隆武帝朱聿键与绍武帝朱聿𨮁、桂王永历帝朱由榔等,史称南明。永历十五年(1661年),永历帝被俘,南明最后一个政权结束。[13]
政治编辑
内阁制度编辑
洪武十三年(1380年),明太祖以丞相胡惟庸谋反伏诛,于是废去中书省和丞相一职。秦、汉以来实行一千六百余年的宰相制度自此废除,六部直接向皇帝负责,相权与君权合而为一,大权独揽,施行军权、行政权、监察权三权分立的国家体制。由于国家事务繁多,皇帝无法处理,而明太祖也一度深感疲惫,于是设立四辅制度来辅佐政事。但这项制度效能不彰。洪武十七年(1384年)后被废。之后朱元璋请来几位翰林学士帮忙辅佐,这些翰林学士的官职效仿唐宋馆阁学士旧制,被命为“某某殿(阁)大学士”[C],官阶只有正五品。明成祖登基后,特派解缙、胡广、杨荣等入午门值文渊阁,参预机务,由此始设内阁[14]:77。
内阁最初只是皇帝的咨询机构,相当于今日秘书或幕僚的职务,奏章的批答为皇帝的专责。到后来成为明朝实际上最高决策机构,首辅地位有时可比丞相,有票拟及封驳之权。明朝内阁由始至终都不是明朝中枢的正式行政机构,所谓内阁只是文渊阁的别称。内阁大学士一职多以硕德宿儒或朝中重臣担任,只有有实无名之地位,而没有法定地位。宣宗时期,由于杨溥、杨士奇、杨荣等三杨入阁,宣宗批准内阁在奏章上以条旨陈述己见,称为“票拟”制度,又授予宦官机构司礼监“批红”。票拟之法补救可君主不愿面见阁臣之弊,但内阁大臣与皇帝沟通,全赖司礼监(宦官)。由是开启明朝宦官专政之大门[i][6]:20-45。
六部编辑
胡惟庸案之后,朱元璋废丞相之职,取消中书省,升六部为正二品部门,向直接对皇帝负责。六部以吏、户、兵三部或因权重,或因事繁,称为“上三部”,在礼、刑、工部之上。六部各设尚书一人,左右侍郎一人。下有清吏司,所属清吏司各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一人(事务较繁者增设一人)。[15]:137-138各部机构设置及职责分工如下:[15]:137-138
- 吏部:负责全国官吏的选授、封勋、考课等政令。下有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清吏司。
- 户部:负责管理全国户口、田赋,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事务最为繁重。最初只有五个属部。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为了减轻工作负担,设十二清吏司,和十二布政司相对应。其后随布政司建立所变更,宣德时定为十三个清吏司。
- 礼部:负责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下有仪制(掌嘉礼、军礼及科举、学校事务)、祠祭(掌祀典及天文、国恤、庙讳)、主客(掌宾礼和外国朝贡事务)、精膳(掌宴飨、品料、酒膳等事务)四个清吏司。
- 兵部:负责全国军事,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下有武选(掌军官和士官选授、升调)、职方(掌舆图、军制、城隍、镇戍、简练、征讨)、车驾(掌卤簿、仪仗、禁卫、驿传、厩牧)、武库(掌兵籍、兵器)四清吏司。
- 刑部:负责管理全国刑罚政令和审核刑名之事。和户部一样,清吏司的数目和布政司对应。
- 工部:负责管理全国工程事务。下有营缮(掌经营兴作之事)、虞衡(掌山泽采捕和陶冶之事)、都水(掌估销工程力役、费用之事)、屯田(掌屯种、抽分、薪炭、夫役、陵墓之事)四清吏司,和宝源局、抽分局等机构。
司法制度编辑
明代法规有律、诰、例、令等。明朝的刑律主要是《大明律》30卷。[16]相较《唐律》为简核,但不如《宋律》宽厚。[17]:309《大明律》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变通了体例,调整了刑名,肯定了明初人身地位的变化,注重了经济立法,在体例上表现了各部门法的相对独立性,并扩大了民法的范围,结合“礼”和“法”[18]。明太祖留下祖训,不得更改《大明律》一字,因此后代皇帝都以条例以补不足,主要有弘治朝的《问刑条例》。[16]
皇帝有最高最大的司法权力,其下有三法司。三法司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负责受理天下上诉案件,审核地方的要案以及中央百官的案件。其下有十三清吏司分治各省案件。大理寺则负责审核案件,都察院则负责监察刑部的审理和大理寺的复核。假如有重大案件,则由三法司共同审理,由皇帝判断。各府州有按察司,负责审理各府州的案件。[17]:314-316
监察制度编辑
都察院是国家最高监察机关。都察院下面设立监察御史若干人,分巡全国各省,称为十二道监察御史。每道有监察御史三至五人,范围大体为一省。但监察御史都驻在京师,有事带印出巡,事毕回京缴印。到明末,监察御史分为十三道,共有一百一十人。都察院与六科同样具有谏官的职能和风闻言事的职责,故合称“科道言官”[14]:69-70。
户口制度编辑
人口普查方面,洪武三年(1370年),明太祖命户部制订户籍、户帖(登记人口田产的帖子),统计全国人口,这次明朝第一次比较全面的人口普查。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太祖“以赋役不均,命户部编赋役黄册”[j]。规定每里(110户)编为一册,册前有一总图,记录税粮户口之类。鳏寡孤独不服徭役者,则带管于一百一十户之外,列于图后,称为“畸零”。册子一份四份,一份送户部,三份分别保在于司(省)、府、县。赋役黄册每十年编造一次。赋役黄册可以使户部得知人口的变迁,也使赋役负担尽可能合理。明中期后,黄册制度败坏,只是徒具形式。[7]:514-521
在《明实录》中,户口统计数字计有136次,但这些人口统计有“有头无尾、人口减少、变化无常、连年照抄”的问题,缺乏可信度。若据《明实录》等史料的说法,明朝的户口是越来越少的,大多都低于洪武一朝的数字,但实际上明朝大体而言没有出现大规模的战争,社会秩序平静,按理而言是上升的。[7]:544-554对于明代人口数字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据何炳棣的研究,在十四世纪后期,明朝的人口大约有6,500万。1600年(万历二十八年),约有1.5亿人口左右(数字只包括两京十三省)。[19]明朝中期后,全国范围内的性别比曾一度达到每100个女性中有150个男性的状况,有些地区甚至出现每一百个女性中有大约300个男性的状况。有明一朝普遍存在男女比例失衡的问题。[20]
地区行政编辑
明朝复式政区层级示意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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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初期沿元制,地方设行中书省。后因行省权力过大,一分为三,设都、布、按三司。都挥指使司(简称都司)掌地区军事,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掌行政、按察使司(简称按察司)掌司法,三人合管一省事务。其下有直隶州、府、县(见图)。洪武一朝对于府、州、县有较大规模调整之后,除永乐年间设置贵州布政司、交阯布政司外,终明一代,变化并不大。至明末崇祯十三年(1640年),明朝一共有162府(含军民府)、255州(含直隶州、属州、土州)、1173县[E]。[22]:10-13
都指挥使司,掌军事事务。都司一级包括了都司、行都司、留守司。洪武十三年,有13个都司,2个行都司;二十六年增至15年都司,3个行都司;正德四年,增至16个都司,5个行都司。[22]:250-253
布政使司,掌行政事务。洪武九年,改浙江、江西等十二行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废行省平章政事等官,改参知政使为布政司。至宣德初年,全国设十三布政使司,为陕西、山西、山东、河南、浙江、江西、湖广、四川、广东、福建、广西、贵州、云南。较元代行省而言,划界上较为考虑“山川形便”的原则。[22]:10-13
对外关系编辑
明太祖开创了明代对外交往的方针“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惟西北胡戎,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23][24]
与女真编辑
洪武四年(1371年),元辽阳行中书省刘益降明,置辽东卫。洪武二十年(1385年),纳哈出降明,女真各部“悉境归附”。永乐七年(1409年),设奴儿干都司以管理东北地区,下设一百八十四个卫,二十多个所。万历十一年(1583年),建州左卫指挥使努尔哈赤的祖父觉昌安,和父亲塔克世被明军误杀。努尔哈赤以祖父、父亲遗甲,统一女真各部。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宣布独立,建国“后金”。[7]:291-295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为祖、父报仇,开始伐明,攻陷抚顺。杨镐率明军分作数路进攻后金,为努尔哈赤所败,为萨尔浒之战。明朝阵亡将士四万五千有余,损失马骡驼二万,自始明朝对后金不得不由进攻进入防御。[7]:295-296明廷改用熊廷弼守辽东,他“督军士造战车,治火器,濬濠缮城,为守御计,令严法行,数月守备大固”[k],后金不敢侵犯。[6]:361-362
熹宗即位后不到一个月,即罢免熊廷弼,改任袁应泰。袁应泰为淅党信赖,为人精敏强毅,但“用兵非所长”。他一改熊廷弼守御的方策,打算进攻后金。次年三月,即天启元年(1621年),后金攻陷沈阳,袁应泰自缢,熹宗重新起用熊廷弼。二年(1622年),广宁失守,孙承宗任辽东督师,法度严明,后金一时不敢西进。天启五年,孙承宗被撤职,改由阉党高第经略辽东。次年,努尔哈赤再次攻明,高第率兵退回关内。袁崇焕以二万军队抗击后金五、六万人,以少胜多,取得宁远大捷。[6]:394-397
祟祯二年(1629年),皇太极绕道蒙古攻明,袁崇焕率兵来援。明思宗中皇太极的反间计,袁崇焕被杀(己巳之变),“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l]。不久皇太极在盛京称帝改国号为大清,并且五次经长城入侵明朝直隶、山东等地区(清兵入塞)。当时直隶连年灾荒疫疾,民不聊生。辽西局势亦日益恶化,清军多次与明军作战,最后于崇祯十五年(1642年)占领锦州等地,明军主力洪承畴等人投降,明朝势力退缩至山海关。自此明军再无力和清朝对抗。[6]:388-399
与西藏编辑
洪武二年(1369年),明朝首次派遣官员“持诏谕吐蕃”。明太祖遣使册封帕木竹巴王朝僧俗为官,并赐印。后明廷在藏区先后设立了乌思藏都指挥使司和朵甘行都指挥使司。明成祖即位之后,改变了元朝独尊萨迦的制度,尊崇各派,对于各地藏传佛教宗教首领都各有封号。西藏与汉地的经济交易频繁,明朝廷先后在秦州(今甘肃天水)、洮州(今甘肃临潭)等地设茶马司管理互市贸易。[25]:125-147
与东亚国家编辑
与朝鲜的关系。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遗使持金印封文诰,封王颛为高丽国王,确立两国宗藩关系。丰臣秀吉统一日本后,意欲占领朝鲜。万历二十年(1592年),日本进攻朝鲜,朝鲜国王逃到义州并派使节向明朝求救。明朝一度取得战争的胜利。中日一度进行和谈。但万历廿五年(1597年)后,日本再次进攻朝鲜,战争进入僵局状态。万历二十六年,丰臣秀吉逝世,日本军心动摇,结果撤军。此即为壬辰卫国战争。天启七年(1627年,天聪元年)皇太极攻打朝鲜,朝鲜政府被迫签订“江都和约”,朝鲜同明朝的关系中断。[7]:317-320
与日本的关系。在洪武年间,因为沿海多有倭寇,方、张余部多和倭寇勾结。再加上当时日本分裂为南北二朝,明太祖虽有派人与日本修好,但南朝的怀良亲王已自顾不暇,对明廷态度冷淡。至永乐年间,明成祖遗使和幕府足利义满修好,两国使节频繁来往,两国展开了勘合贸易(见明日贸易)[F],至永乐九年(1411年)为止。宣德年间,勘合贸易再开。名义上来说,勘合是由幕府支配的,但不久后便落人大内氏、细川氏二个大名之中,他们又交由商人控制。在经济上,明廷难以得益,只是希望以此维护沿海安定。至嘉靖年间,经济出现危机,便难以维持勘合贸易。嘉靖二年(日大永三年,1523年),大内氏和细川氏因勘合符效力之辩的问题,发生宁波之乱,朝延便不再发新的勘合,又加上沿海多有倭乱,贸易因此中止。隆庆开关之后,两国的贸易转为以民间贸易为主。[26]:67-157
与内亚诸邻国编辑
与蒙古的关系。明前期,退居塞外的北元政权伺机南下扰明,企图东山再起,成为明朝的心腹之患。[27]在明初武功强盛时,一度将其驱至漠北,蒙古势力大减,内乱分裂为鞑靼、瓦剌等部,明朝称之为“北虏”。[28]永乐迁都之后,“明朝以北京为中心,以九镇为重要军防点,以卫所等为网络,以长城为屏障和阵地,形成北部的严密防线”。正统年间,瓦剌部崛起,多次进攻明朝(土木之变等)。成化六年(1471年)蒙古各部占据了河套地区。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俺答举兵南下,焚掠北京城外八天,史称庚戌之变。隆庆初年,明朝的边防有所增强。隆庆五年(1571年),在王祟吉、张居正等力排众议下,俺答汗被封为顺义王,两地互市,经济得以往来,史称“俺答封贡”。其后的三娘子继承和平的政策。数十年间明蒙之间边境安宁和平。[7]:300-309
与帖木儿帝国的关系。洪武二十年(1387年),帖木儿帝国首次遣使到明朝。在洪武永乐之间,明朝派遣陈诚等人出使西域,两国发生磨擦。永乐二年(1404年),帖木儿领兵八十万攻明。次年春,帖木儿中途病死,大军返回。永乐年间,两国又重新修好。据《明实录》等书记载,自洪武年间至万历九年(1581年),帖木儿朝贡至明首都达五十余次;洪武至天顺年间,有十一次遣使撒马儿罕,两国关系良好。[7]:332-334[26]:261-270
与东南亚诸国编辑
在明朝初期,琉球、暹罗、占城、爪哇诸国先后遣使入贡。永乐、宣德年间,郑和七次出使西洋,到访了多个东南亚国家,最远到达了非洲的木骨都束(今索马里摩加迪沙)、卜剌哇(今属索马里)、麻林(今肯尼亚马林迪)等地,并建立了友好关系。郑和下西洋的同时,许多外国使节也会乘郑和的船来中国。如永乐十七年第五次下西洋时,便带回了十七个国家和地区的贡使。此外,满剌加、苏禄、渤泥、古麻剌朗的国王也来明访问。[7]:329-332
与越南的关系。明初,朱元璋遗使安南国王,建立了宗藩关系。永乐四年(1406年),成祖命张辅、沐晟出击安南,将安南纳入明朝版图,设立交趾布政司。宣德二年(1427年)放弃交趾,明朝册封黎利为安南国王,史称“后黎朝”[5]:50-61。黎朝基本的制度取法明朝,大力提倡理学,专汉文为“圣贤之字”。黎灏一朝,曾侵扰广西、云南,但明朝采用姑息政策,只是加强边备,没有多加理会。嘉靖六年(1527年),莫登庸建立了莫朝,和黎氏对立。明朝处于中立的态度,“既不拒黎,亦不弃莫”。黎朝战胜莫朝之后,明廷又授予黎氏安南都统使之衔。[29]:32-40
与欧洲国家编辑
与葡萄牙的关系。正德十二年(1517年),安特拉德和皮莱资等率船到达广州,广州官员没有允许他们登岸。正德十六年(1521年),明军和葡萄牙发生屯门海战、西草湾之战,葡萄牙战败。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葡商托言晾晒货物,请求在澳门定居,并向官员行贿,明朝见有利可图,便没有理会。[7]:335-336
与荷兰的关系。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荷兰船队到达澳门,请求贸易,未准,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他们在广东一无所得,便转向福建,占领了澎湖约五个月左右,结果被明政府驱逐。崇祯十五年(1642年),荷兰人驱逐了西班牙人,占领了台湾北部。[7]:338-339
经济编辑
货币编辑
洪武八年(1375年),开始实行钞法。钞法规定了“大明宝钞”的印制、管理机构(宝钞提举司),定义了“大明宝钞”的形态、防伪方式。明朝政府没有为大明宝钞设立保证金,发行数量没有明确限额,发行的依据单纯依靠政治力量。“大明宝钞”主要依靠财政支出流向民间,但同时百姓不能以宝钞向朝延兑换金银。虽然明朝钞法规定“每钞四贯,易赤金一两”,但钞法定立之后很长时间都没有办法使用这个比价,宝钞长期贬值。至成化年间,其价值大约只有原来规定的千分之一。至天顺、成化年间,“大明宝钞”在民间基本上不再使用。[30]:555-581
为了推行钞法,在明朝初期,明政府禁止民间使用金、银,限制铜钱进行交易,“以钞法不通,下令禁金银交易,犯者准奸恶论”,但民间依然多有使用。至明中期,宝钞贬值,金银的禁令不能继续保持,民间大多银进行交易。[30]:581-588此外尚有铜钱,但只是在小额交易时使用。[30]:589-612
农业编辑
明朝初期,由于多年的战争加上通货膨胀,且前朝元惠宗为治水加重徭役,经济近乎在崩溃的边缘。为了恢复农业,明廷主要有移民垦荒和军队开荒两项措施。移民垦荒大致是从“狭乡”移入“宽乡”,主要集中在内地“土旷人稀”的地方。军队开荒方面,主要集中在边陲地区。在洪武初年,每年需要由南方运粮至辽东军队;至永乐一朝,已经自给自足而有余。此两项政策调整了全国农村人口和耕地布局,并增加了全国人口和耕地面积。[30]:233-246
明政府重视水利建设,主要包括常年性的水利工程建设与维修、江南水患的治理和治黄(黄河)工程。在建文四年(1402年)至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间的210年,在《明实录》记载75项较大的水利工程之中,南直隶地区占44个,可见明政府对江南水利的重视。治黄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大运河的漕运。在永乐一朝,政治中心北移,而经济中心却在南方,因此粮食都需要从南方运过来。成化七年,明廷置河道总督,专管黄、淮等河堤疏浚诸事。[30]:246-276
在明朝,特别是明朝中后期,经济作物的种植得到发展。政府推行了“折色”的税收方式,可以改征其他实物或银钱以代替粮食作赋税,鼓励百姓不只裁种粮食作物。棉花在成化、弘治年间“其种已遍布于天下,地无南北皆宜之,人无贫富皆赖之”[m],农民摸索出种植棉花的新方法,提高了产量,棉花取代了丝、麻成为一般人纺织制衣的原料。其他经济作物的种植都得到的快速的发展,如蓝和红花等染料作物、花生、胡麻等油料作物、甘蔗、茶树、果树、蔬菜、花卉等。烟草在万历年间引入中国,很快就推广至全国栽种。[30]:276-295粮食作物方面,栗米和番薯在明中后期传入了中国,使旱地和山地得到利用,增加了全国粮食产量。[31]:262-263
商业编辑
明朝初期,政府的户役制度,商税制度,海禁政策等政策限制了商业发展,各地以自然经济为主。[30]:479-492正统至嘉靖年间,市场上的商品种类大增,流通的范围扩大,出现了很多商业市镇。据不完全统计,明朝的商税由弘治时期共46180090贯升至嘉靖时期52068109贯,反映这时期商业的繁荣。[30]:492-503嘉靖中期之后,随丝织业、陶瓷业等手工业发展,商品生产领域扩大,货品数量大增,农产品亦开始商业化。全国形成了若干个以产品著名的地区,货品生产呈现分工的倾向,同时商品在各地区之间交流,乃至一些中小城市或者偏远山区的货品也相当齐全。如四川建昌卫(今四川西昌)也可以买到苏州、杭州的丝绸。在此时,一些商人为了扩大资本,成了商帮,控制了某些地区、行业的商业贸易。[30]:503-533
交通编辑
明朝首先兴建的是两京与十三布政司之间的大道。为了巩固北方边防,以北京为中心,明政府共修建了11条道路。在永乐年间,为了巩固在东北的管治,修建了以开原为中心的四条驿道和以海西为中心的两条道路。明朝中期,随商品经济的发展,很多富民、商人为了商品流通、方便运输,大量兴修道路桥梁。整体而言,在各级官府和商民的努力下,形成了紧密的交通网。据黄汴《天下水陆路程》等统计,两京至十三布政司,各布政司至各府,以及各省之间的水陆交通干线二百有余。[30]:617-623
主要的交通道路有以下五条:[30]:623-629
- 京杭大运河。元末明初,运河淤塞而使用海运。永乐九年,宋礼率军民疏通大运河,历时二十年而成。河道长1794公里,连通钱塘、长江、淮河、黄河五大水系。
- 江西至广东的大道,走线为鄱阳湖→赣江→南安府大庾县横浦驿→梅关古道→南雄府保昌县陵江驿→北江→广州。当中横浦至驿陵江驿一节为陆路,其他为水路。在明初期,此路只作“递送官物”之用。至景泰年后,成为南北货物交流最频繁的商路。
- 北京至东北地区的大道,走线为北京→山海关→沈阳→开原。货品至开原之后,又转至海西、朝鲜、奴尔干都司等地。
- 长江水道,是明代最大的内河航行系统,四川的木材、药材运销江浙,长三角的丝织、布匹也依靠长江水运至其他地区。
- 由江浙地区出发,经扬州、汴梁、郑州、洛阳、西安,接丝绸之路至新疆和中东。陕西商帮在这条商路非常活跃,将西域的皮毛、羊毛运至关中,加工后东运至东南沿海,又收购棉布、绸缎等货品,两头赚钱。
社会编辑
天灾编辑
明代不同灾荒概览[3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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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正值小冰河时期,整体气温都较为寒冷。在明初,气候寒冷,洪武二十七年至正统三年(1394至1438年)间,气候回复正常,随后的15年间又转寒。景泰四年(1453年),山东至江西大带下大雪,长江下游一带“冻死人民无算”。寒潮至景泰七年(1456年)结束,其后气温较为波动,但整体以寒时较多,至嘉靖十年(1536年)为止,在此之后的三十多年间,明朝的气温都较为暖。万历五年(1577年),再次出现寒潮,寒冷的气温持续至明王朝结束,崇祯二年至十六年(1629至1643年)的气温更是史无前例地低。小冰河时期的出现被视为明朝灭亡的因素之一。[11]:49-55
明朝一代气候较为干燥。在元末明初(1352至1374年)间,进入了干燥期。在十五世纪的首二十五年间,气候湿润,但在1426年(宣德元年)便遭遇大干旱。接下来的后七十五年,虽偶有湿润期,但整体来说干旱不断。弘治十七年(1504年)至嘉靖二十三年(1544年),降雨量回复常态,但之后的天气都异常干燥,尤以嘉靖二十三年至二十五年(1544至1546年),万历十三年至十七年(1585至1589年),万历四十二至四十七年(1614年至1619年)为严重。[11]:55-56
明朝发生了两次较大规模的地震。嘉靖三十四年十二月二日(1556年1月23日),在渭河流域发生了一场大地震(嘉靖大地震),受灾范围达到250公里,震级约在里氏8级左右。万历三十二年十一月初九(1604年12月29日),在东南沿海发生了一次大地震(1604年泉州地震),破坏了泉州、漳州这两个海上贸易中心。在月港,庐舍倾圮殆尽,但死亡人数不多。[11]:58-61
明代的瘟疫主要集中在以下这些时期:永乐五年至九年(1407至1411年)、万历十五年至十六年(1587至1588年),明代最后的六年(1639至1641年、1643至1644年,明末大鼠疫)。后两次的瘟疫都应为鼠疫,中国人口史家曹树基认为,万历、崇祯两次的鼠役是因为中国农民在迁居蒙古草原的时候,侵犯了可能带有鼠疫的长爪沙鼠而引致的。[11]:61-64[33]
教育编辑
官方教育方面。明朝早中期最重要的教育机构也就是国子监,设有监规,规矩极严。在各府、州、县、则有儒学,以行教化,育人材。学习书籍有《大明律》、《大诰三编》等进入仕途应读的书籍,以及是《孟子节文》、《四书大全》、《五经大全》等儒学书籍。[7]:825-841
民间教育方面,洪武八年(1375年),地方社学始建,属于半官方的启蒙学习机构,但成效不是很明显。洪武十八年(1385年)起,明太祖不再提倡,正统、成化年间尚设,至弘治年间已没有记载。另外有私塾和家馆等,有钱人家延请老师教授子弟,以求出路。[7]:818-825
科举在明朝是正式的选拔官吏制度。科举考试分为两级,每三年举行一次,称为大比。科举考试的内容主要是四书五经,考生必须用八股文做答。所谓股,即对偶之意。八股文萌芽于宋朝,形成于明成化以后。由于八股取士的制度,读书人既不通经史,又不谙实际,严重束缚民众智慧的进步[5]:40-49。
宗教编辑
明朝的宗教以佛教和道教为主。在明朝初期(洪武元年(1638年)至宣德十年(1435年)),诸帝虽然相信佛教、道教,制定了保护、提倡佛教、道教的政策,但同时也加以限制、整顿佛道二教。至明中期,当时的皇帝较为平庸,部分的皇帝(如武宗、世宗)过度祟奉宗教,因此明初的限制政策没有很好执行。至明代后期,当时的统治者虽祟奉宗教,但没有对佛道二教有过度的放纵,保持对宗教的限制政策。[34]:3-5
明朝佛教。朱元璋登基之后,对于佛教多有整顿。他设置了僧司衙门,在京设立僧录司,“掌天下增教事”,各府、州、县分设僧纲、僧正、僧会等司,分掌其事。明太祖又将天下的寺院分作禅、讲、教三类,要求他们各务本业,不得超越,并建了立度牒制度,限制出家人数。明世宗即位后,因为前代明武宗极度祟信佛教而朝纲弊坏,加上祟信佛教,他对于佛教多有焚绝,史称明世宗灭佛。[34]:3-5此外,藏传佛教、印度密教在汉地也多有传播。[34]:110-140
明朝道教。明太祖、明成祖都相信道教,明太祖甚至亲自为《道德经》作注。由洪武至宣德数朝,皇帝都尊祟天一派首领,恩宠有加。至英宗、代宗二朝,开始出现过度祟道的现象。[34]:143-160至明世宗一朝,对于道教极度祟奉,在宫中大设道教殿坛,并为自己和父母封道号,对善写青词的官员大为有赏。明政府于京师设道篆司,府置道正监,对道教实行监督和管制。[34]:161-172
明朝伊斯兰教。明朝对于伊斯兰教的政策较为宽容,对于伊斯兰教多有肯定,如明太祖有《至圣百字赞》,肯定了穆罕默德为“至贵圣人”。明朝政府修建了很多的清真寺,如南京净觉寺、西安清修寺等,亦任命了很多信奉伊斯兰教的官员。在明朝,伊斯兰教向中小城市、乡镇发展,至明朝中期,内地绝大部分的一级行政单位,大部分的二级行政单位,约一半的三级行政单位都有穆斯林分布。明朝中期后,实行海禁政策,伊斯兰教的传播基本停止了。[34]:238-242
明朝天主教。最初,传教士主要集中在澳门,并执行葡萄牙化的传教方针。1562年,澳门天主教会已有教徒600余人。耶稣会创始人方济各·沙勿略打算到中国传教,未得准,在上川岛过世。他的过世引起了西方天主教会传教的热情,各修会派出了传教士来华传教。其后,范礼安指出应该要传教士中国化,培养中国籍神父。此政策之下,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得以开展。利马窦在北京得了明神宗的好感,当时的官员多有受洗入教。[34]:271-285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发生了南京教案,传教工作一时受阻。[34]:305-3071627年(天启二年),全国有天主教徒1万3千人。[35]
文化编辑
哲学编辑
哲学思想上,王阳明继承陆九渊的“心学”并发扬光大,他的思想强调“致良知”及“知行合一”,并且肯定人的主体性地位,将“人”的主动性放在学说的重心[n]。而王阳明的弟子王艮更进一部的强化此方面的论述,提出“百姓日用即道”,肯定平民百姓日常生活的意义。而李贽则更肯定“人欲”的价值,认为人的道德观念系源自于对日常生活的需求,表现追求个体价值的思想。而随着西学的传入,科学精神与实学风尚也开始流行。明末之际,伴随着朝代的更替与异族的入主,哲学家开始更多的思考现实问题与政治改良,如王船山、黄梨洲、顾亭林等[6]:309-325。
而明代晚期书院的兴盛,冲击官学的地位。许多知识分子利用在书院讲学之际借机批评时政,例如曾讲学于东林书院的顾宪成及高攀龙,就常讽刺时政,也使东林书院成为与当权派对抗的中心,进而造成东林党争。当时学者也会借用寺庙周边的空地举行“讲会”,倡导新的思想价值与人生观[6]:409-440。
以顾炎武、黄宗羲、王夫之并为明末清初三大儒。顾炎武提倡“经学即理学”,提出以“实学”代替宋明理学,要学者直接研习六经。提倡“天下兴亡,匹夫有责”(《日知录》),著有《日知录》、《音学五书》等。黄宗羲有“中国思想启蒙之父”之誉称,著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是中国学术史之祖。他保护阳明学,排斥宋明理学,力主诚意慎独之说,蔚为浙东学派。王夫之强调实际行动是知识的基础,认为历史发展具有规律性,是“理势相成”。其思想发展成船山学,后人编为《船山遗书》[5]:147-153。
以民为天下之主的思想于明末清初亦有所流行,例如生活在明末又经历清初时期的黄宗羲和顾炎武、王夫之提倡民权,所著的《明夷待访录》攻击君主专制体制,提倡天下为主,君为客的观点[o],倍受清末革命党的推崇。部分学者认为黄宗羲的思想是近代民主主义的思想,有西方学者称黄宗羲为“中国自由主义的先驱”[5]:147-153。
史学编辑
明代前期官修史籍多,后其私纂史籍较多。官修史籍方面,正史类有宋濂主编的《元史》二百十一卷,修纂时间较短,是二十四史最为草率的一部,保留了元代历史的重要资料,在中国史学上价值巨大。《明实录》和建文、景泰二帝的附录虽多有曲讳,但引用了大量奏章、邸报等材料,保留了差不多整个明朝的历史。会典类有正德《大明会典》和万历《大明会典》。[36]:242-244
在明中期以后,统治者怠政,管理不严,私修史籍在正德时期成为一时风气,至万历形成高潮。明代私撰书籍多集中于本朝史。纪传体有郑晓《吾学编》、何乔远《名山藏》、邓元锡《皇明书》、李贽《续藏书》和尹守衡《明史窃》等;编年体有薛应旗《宪章录》、黄光昇《昭代典则》、陈建《皇明从信录》和《皇明通纪辑要》、谈迁《国榷》;纪事本末体有高岱《宏猷录》;杂史类有王世贞《弇山堂别集》、朱国桢《皇明史概》;典制类有徐学聚《国朝典汇》、孙承泽《春明梦余录》;笔记类的有叶盛《水东日记》、王锜《寓圃杂记》、何良俊《四友斋丛说》、谢肇淛《五杂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等。对古代史也有成就,如张溥对《通鉴纪事本末》的论评,王夫之的《读通鉴论》,冯琦和陈邦瞻的《宋史纪事本末》,陈邦瞻的《元史纪事本末》等。[36]:244-247
明代一共修成各类方志计2892种,为宋、元方志总和之五倍,“天下藩郡州邑莫不有志”[p]。明代方志的类型广泛,有反映全国面貌的“一统志”,反映各省发展沿革的“总志”、“通志”,各行政区划的“府志”、“州志”乃至“里志”等等。总志有《寰宇通志》和《大明一统志》,记述了明朝疆域全貌。[36]:247-249
地理学方面,罗洪先《广舆图》以元朝朱思本《舆地图》为底本,制成十三布政司图、九边图和漕运图等。利马窦在北京编成中国地图若干和《坤舆万国全图》。顾祖禹《读史方舆纪要》重视在古今用兵战守攻取之宜,考证翔实。徐弘祖周游全国,有《徐霞客游记》,详细记录了云、贵、川等十余省的地理状况。[3]
文学编辑
明朝诗文。明朝初期,吴中四杰(高启、杨基、张羽、徐贲)的诗歌都较好,刘基、宋濂都以散文行世。永乐年间,“颂圣德,歌太平”的台阁体成为文学主流,缺乏活力。[37]:53-63正统年间,李东阳、前七子文人提倡文学复古,主张“文必秦汉,诗比盛唐”,反对台阁体。嘉靖中年,后七子接过复古大旗,在复古问题上更加讲究法度格调。同时,王慎中、归有光等唐宋派则反对前后七子的主张,认为应该取法唐宋古文八大家的作品,主张文以明道。[37]:68-82万历时期,公安派的袁宗道等人反对前后七子的仿古蹈袭,主张“独抒性灵,不拘格套”(性灵说),反对人为约束。公安派后,锺惺、谭元春为代表的竟陵派主张重“真诗”,重“性灵”。竟陵派可谓是公安派的延续,但竟陵派和公安派不同,竟陵派着重向古人学习。[37]:177-181
明朝小说。明代最为著名的小说是《三国志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三言两拍”。罗贯中的《三国志演义》是中国第一部长编章回小说,描述了魏蜀吴三国的军事和政治冲突、塑造了形象鲜明的政治家、军事家、外交家形象。[37]:21-37施耐庵的《水浒传》以宋元以来宋江三十六人的话本和杂剧为题材,塑造性格各异而“忠义仗义”的人物,对中国英雄传奇创作起了重大的影响。[37]:38-52吴承恩的《西游记》记述了唐三藏、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四人前往西天取经的故事,创造光怪陆离、神异奇幻的世界。[37]:129-138兰陵笑笑生的《金瓶梅》借记述潘金莲、李瓶儿、庞春梅三人的故事,批判了明神宗的贪淫作乐。书中虽有多艳情描写,亦无损其文学价值,受国内外的重视。[37]:146-156
明朝戏曲。元末明初,杂剧逐渐衰落,南戏混合了北曲声腔和元杂剧,形成传奇。在嘉靖后期到万历初期出现三部优秀的传奇作品,即《宝剑记》、《浣纱记》及《鸣凤记》。[37]:94-99明代戏剧的集大成者是汤显祖。他的代表作是临川四梦(即《南柯记》、《邯郸梦》、《紫钗记》及《牡丹亭》)。[37]:110-128弘治、嘉靖年间,杂剧创作出现转机,题材拓宽,思想开始深入,徐渭的杂剧“活泼畅快,汪洋恣肆”,有《四声猿》、《歌代啸》等。[37]:83-93
艺术编辑
明朝书法。洪武至成化年代,以沈度为代表的台阁体书法家群人数虽多,但书风大多平庸无味。弘治至隆庆一朝,吴门派的祝允明、文徵明等人主张复古,一改前朝恶习,此时的著名刻帖有文徵明《停云馆帖》、华夏《真赏斋帖》等、吴廷《余清斋帖》等。万历崇祯年间,泰州学派和李贽的思想影响了当时的书法,书法自元以来再一次创新。董其昌的书法追求简淡空灵,独开门户,在明末清初成为了正统一派。王铎的行草恣肆纵横、粗服乱头,其风格影响了入明后的明遗民书法家。[38]
明朝绘画。洪武永乐二朝的绘画大多沿习元代。宣德至弘治一朝,浙江与福建两地继承南宋院风的画家相继入宫,此时的宫庭话大多取法南宋院体画。人物画有商喜《明宣宗行乐图》、谢环《权园雅集图》等、山水画有李在《琴高乘鲤图》、王谔《江阁远眺图》等。正德年起,苏州地区出现了以沈周、文徵明的吴门派,以山水画见长,作品多描写江南风景和文人生活。吴门派在当时影响巨人,多有人从学。万历崇祯二朝,绘画多有创新。徐渭完善了大写意花鸟画画法。陈洪绶等开创变形人画法。董其昌重视画论上主“士气”,倡“南北宗”之说,创立了松江派,取代了吴门派地位。[39]
明朝建筑。明代的建筑工艺创下新成就。南京和北京城池都是伟大的建筑作品。应天府京城城墙营建于洪武二年,完成于洪武十九年,城墙周长达66里,一般宽10-18米,高12-15米,是世界上最长的城墙。南京城突破方正的格局,而是按照地理形势修建。皇城位于东部,市肆和居民区位于南部,西北则是军营。洪武二十三年起,明政府开始修建京师外郭城(即南京外城),周围120里,开十六门,将雨花台和锺山都包入其中。而北京城池则较为方正,体现皇权至上的思想。明朝的宫殿建筑也十分宏伟,故宫即为例证。明朝各种历制建筑也十分严谨工整。天坛、太庙、社稷坛、孔庙都是十分巍峨庄严的建筑。明代帝陵工程浩大,可谓历代之最。而在明代被重建的万里长城(明长城)更是举世无双的巨作,保卫明朝的边疆,至今依然耸立。[5]:119-126
服饰编辑
元朝在统一中国之后,变更中原的衣冠旧制,发式上辫发椎髻,衣服则袴褶窄袖,还有辫线腰褶。妇女的衣服则为窄袖短衣,下穿裙裳。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下令恢复唐朝的衣冠制度,令士绅在头顶束发,朝廷官员则头戴乌纱帽,穿圆领袍,束带,着黑靴,尽去元朝制度。在其诏令中,他从面料、样式、尺寸、颜色四个方面,规定了具体的服饰制度,制度中贵、贱的服饰都有别,不得僭越。[40]:191-192
在明朝初期,衣冠制度得到严格的执行。如英宗朝,有人穿皮靴进入皇宫禁地,英宗遂命锦衣卫“潜捕于路,一日得数百人,皆下狱”,重申禁止平民穿皮靴的禁令。[40]:197-198成化、弘治年间,随社会经济的发展,纺织技术的改良,加上明政府管理不严,明代服饰开始出现变化,服饰式样出现翻新,面料渐渐奢华,官方的法令没有人遵守。明朝中后期的服式打破了明初所定立的衣冠制度,如明代品官服饰本无蟒衣,但成化、弘治之后,内外官员都以穿蟒服为荣。蟒理应无角无足,但当时所官员所穿大多为龙形,实为龙衣。明人张瀚指:“今男子服锦绮,女子饰金珠,是皆僭越无涯,逾国家之禁者也”。此外,晚明服饰追求华美,城市服饰样式经常更换。当时,出现了很多怪异的服装,时人视为“服妖”,“昨日到城郭,归来泪满巾;遍身女衣者,尽是读书人”。[41][40]:198-207
科技编辑
明朝天文学。朱元璋个人对于天文历法相当重视,其作位其间兴建了多处观象台,制造了诸多天文仪器,编写了大量天文和星占书籍(《选择历书》、《大明清类天文分野》等)。[42]:14-16洪武十七年,他以元统为监正,编修《大统历法通轨》。《大统历法通轨》以《授时历经》为基础,在交食算法上有提高。[42]:17-20至隆庆三年(1569年),周相重印《大明大统历法》时,大统历的误差逐渐扩大。民间学者多有批评,并提出自己的改进方案。《回回历法》也是明朝官方的历法,当时学者虽然试图将两者整合,编写更好的历法,未果。[42]:22
明朝数学。此时候传统数学开始没落,无人通晓宋元时期的数学成果,前代的数学著作亦相继失传。在明末《几何原本》被翻译之前,有明一代大约有数学著作70多种。珠算在明代开始普及,取代了筹算的地位,[42]:65-66著作有吴敬《九章详注比类算法大全》、王文素《古今算学宝鉴》、徐心鲁《盘珠算法》、柯尚迁《数学通轨》等。[42]:60-75明末,利马窦先后译出《几何原本》(徐光启合译)、《同文算指》(李之藻合译),影响深远。[42]:85-88
明朝农学。在明代,农业生产工具得到改善,代耕架得到应用。农业思想得到发展,形成“三宜”(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物制宜)原则。施肥、改良土壤技术得到发展。[42]:110-113书籍方面,徐光启《农政全书》论述了屯塈、口利、备荒的方法,总结了过去的农学成果。[42]:97-99喻氏兄弟《元亨疗马牛驼经全集》论孰了马、牛、驼的饲养方式,兽医学有所发展。[42]:99-100
明朝医学。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最为著名,总结了16世纪以前的药物学,新增药物374种。吴有性的《瘟疫论》发展了“戾气说”,在病因、症候、诊断、治疗上有突破。人痘接种术在明代得到普遍使用。[42]:145-146
参见编辑
注释编辑
- ^ 明代的国号出典有三说:
- 出于明教。吴晗提出此说,在中外史学界影响很大。吴晗认为前代国号“或以起之地名,或因所封之爵邑,或追溯其所自始,要皆各有其特殊之意义”,但其出典《明实录》、《明史》诸书语焉不详,明清学者亦从未涉及”。他认为明代国号应该和韩山父子的“明王”称号相关,因为他们信奉和明教所混合的白莲教,“明王”的出典是明教的经典《大小明王出世经》(吴晗. 明教與大明帝國. 北京市历史学会 (编). 吳晗史學論著選集. 人民出版社. : 382-418.。另外,朱元璋的将领也是明教徒,他选择明教经典作为国号,是为了证明“新政权是继承小明王的,所有明教徒都是一家人”。(吴晗. 朱元璋传.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65: 142.)
- 标志“光明世界”的到来,杨讷主此说。1983年,杨讷在《元代的白莲教》(《元史论丛》第2辑,1993年,第213-214页)中批评吴晗因为白莲教、白云宗与明教具有共同特点而断言三派混合是不妥的,因此“只要明教还信奉摩尼佛,它就不会同崇奉阿弥陀佛的白莲教混合”,“明王”亦与明教无关。他认为“明王出世”的口号出自于白莲教经典《大阿弥陀经》,“弥陀佛光明,明丽快甚”,“其光明所照”,“天下幽冥之处皆常大明”,“明王”即是阿弥陀佛。
- 出自《易经·乾卦》“大明终始”,杜洪涛主此说。他认为据《易经·乾卦》:“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元朝的国号来自于“大哉乾元”,而国号定为“明”有顺承天意、终结元朝的含义。[2]
- ^ 赋役黄册就是户籍登记簿册,鱼鳞图册就是耕地登记簿册[6]:32-35。
- ^ 洪武十五年初制时有华盖殿大学士(嘉靖随殿易名中极殿大学士)、文华殿大学士、武英殿大学士、文渊阁大学士、东阁大学士,永乐时增谨身殿大学士(嘉靖随殿易名建极殿大学士)。
- ^ 对于明朝具体的领域有多大,学者有所争议:
谭其骧. 中國歷史地圖集第七冊(元明時期). 地图出版社. 1982.“明时期全图一”宣德八年(1433年)图:有俄力思军民元帅府,乌思藏宣慰司、朵甘思宣慰司在明朝疆域之内。奴儿干都司亦在明朝疆域之内。“三宣六慰”中,孟养司、木邦司在明朝领域之内,其他都不在明朝领域之内。无旧港宣慰司。
“明时期全图二”万历十年(1582年)图:乌思藏宣慰司、朵甘思宣慰司在明朝疆域之内。奴儿干都司亦在明朝疆域之内。“三宣六慰”都不在明朝疆域内。
郭沫若. 中國史稿地圖集 下. 中国地图出版社. 1982: 71-72.“明代前期形势”1435年(宣德十年)图:有俄力思军民元帅府,乌思藏宣慰司、朵甘思宣慰司在明朝疆域之内。奴儿干都司亦在明朝疆域之内。“三宣六慰”中,孟养司、木邦司在明朝领域之内,其他都不在明朝领域之内。无旧港宣慰司。《中国史稿地图集》另有(1582年)万历十年图,略。
Timothy Brook. The Troubled Empire : China in the Yuan and Ming Dynastie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10: 41.(即卜正民《挣扎的帝国:元与明》,“哈佛中国史”书系,中译本没有此图)图:孟养司、木邦司在明朝领域之内。乌思藏宣慰司、朵甘思宣慰司、奴儿干都司不在明朝疆域之内。没有给出年份。
Frederick W. Mote. 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China The Ming Dynasty, 1368–1644, Part 1. Cambridge. 1988: xxiv.(即牟复礼《剑桥中国明代史 1368-1644 上卷》,“剑桥中国史”书系,中译本没有此图):孟养司、木邦司在明朝领域之内,但同时说明西南一带的边界是不准确的。乌思藏宣慰司、朵甘思宣慰司、奴儿干都司不在明朝疆域之内。没有给出年份。 - ^ 《中国行政规划通史(明代卷)》原注:“《明史·地理志》所记载的各布政司府州县的详细变迁基本是以该布政司政区在明代的最后变化为断限的,而在整个地理志的卷首所记‘为直隶者二,曰京师,曰南京,为布政使司者十三……其分统之府百有四十,州百九十有三,县千一百三十有八,羁縻之府十有九,州四十有七,县六,与其后详细记载中的府州县数目并不相等。’本篇这里之所以用崇祯十三年后的数字,是因为本编最迟断限标准为崇祯十三年的云南布政司”。
另外作为参考,《大明会典》中记载,万历初年有137府、13军民府、199州、1149县、8土府、46土州、7土县及8宣尉司、5宣抚司、7安抚司、116长官司、1卫军民指挥使。[21] - ^ “勘合”是明廷发给外国来中国朝贡的凭证。[26]:73
- ^ 《哈佛中国史》原译注:“该画中文题注为‘涉水返家图’。该画只题有‘钱唐戴文道写’,大都会美术馆判断为雪景图,故作‘Returning home through the snow’。”
参考资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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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籍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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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夏燮. 明通鑑·卷二十二. 维基文库.
(张太皇太后言)皇帝年幼,岂知此辈自古祸人家国?我听帝暨诸大臣留振,此后不得令干国事也。
- ^ 谷应泰. 王振用事. 明史紀事本末·卷二十九. 维基文库.
朕自在春宫,至登大位,几二十年。尔夙夜在侧,寝食弗违,保护赞辅,克尽乃心,正言忠告,裨益实多。
- ^ 谷应泰. 王振用事. 明史紀事本末·卷二十九. 维基文库.
(樊忠言)吾为天下诛此贼。
- ^ 于谦传. 明史·卷一百七十. 维基文库.
临阵将不顾军先退者,斩其将;军不顾将先退者,后队斩前队;敢违军令者,格杀勿论。
- ^ 夏燮. 明通鑑·卷三十三. 维基文库.
- ^ 查继佐. 列传卷二. 罪惟錄. 维基文库.
皇太后周氏曰:“彼有何美,而承恩多?”明宪宗曰:“彼抚摩吾安之,不在貌也。”
- ^ 夏燮. 明通鑑·卷四十. 维基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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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范敏传. 明史·卷一百三十八. 维基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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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袁崇焕传. 明史·卷二百五十九. 维基文库.
- ^ 徐光启. 木棉. 農政全書·卷三十五. 维基文库.
丘濬《大学衍义补》曰……至我国朝,其种乃遍布于天下,地无南北皆宜之,人无贫富皆赖之,其利视丝枲盖百倍焉。
- ^ 《王阳明全集》卷三十五。[查证请求]
- ^ 黄宗羲. 《原臣》.
为天下,非为君也;为万民,非为一姓……世之为臣者,昧于此义,以谓:臣为君所设,者也;君分吾以天下,而后治之;君授吾以人民,而后牧之;视天下民为人君橐中之私物。
- ^ 万历《上元县志》〈序〉
延伸阅读编辑
- 《明史》. 中华书局. ISBN 7101003273.
- 谈迁. 《國榷》. 中华书局. ISBN 7101003729.
- 吴晗. 《明史簡述》. 中华书局. ISBN 7101047424.
- 钱海岳. 《南明史》. 中华书局. ISBN 7101044298.
- 南炳文、汤纲. 《中國斷代史系列——明史上下》. 上海人民出版社. ISBN 7208041261.
- 樊树志. 《晚明史:1573-1644年》. 复旦大学出版社. ISBN 7309037464.
- 牟复礼(Frederick W. Mote)、崔瑞德(Denis Twitchett). 《劍橋中國明代史》.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2年11月. ISBN 9787500410119.
- 司徒琳(Lynn H. Struve). 《南明史》. 由李荣庆翻译. 上海书店出版社. 2007年1月. ISBN 9787806784457.
- 钱穆. 《國史大綱》. 中华书局. ISBN 7-100-017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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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仁宇. 《十六世紀明代中國之財政與稅收》.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ISBN 9787108015464.
- 孙文良. 《明清戰爭史略》. 江苏教育出版社. ISBN 7534369517.
- 孙文良、张杰. 《1644年中國社會大震盪》. 江苏教育出版社. ISBN 7534-36983-5.
- 陈时龙、许文继. 《正說明朝十六帝》. 中华书局. 2005. ISBN 7-101-045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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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敏、马学强. 《話說中國》—集權與裂變. 上海文艺出版社. ISBN 7-5321-2805-9.
- 张元、李孝悌. 《簡明中國歷史》. 龙腾文化. ISBN 957-458-522-0.
- 吴量恺 主编 (编). 《中國經濟通史》(第七卷) 第1版. 湖南人民出版社. 2002年12月. ISBN 9787543831810.
- 张治安. 《明代政治制度研究》. 经联出版事业公司. ISBN 957-08-0135-2.
- 蔡石山. 《永乐大帝:一个中国帝王的精神肖像》. 由江政宽翻译. 中华书局. 2009年11月. ISBN 978-7-101-06977-8.
外部链接编辑
-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献:明史
- 维基共享资源上的相关多媒体资源:明朝
- 香港中文大学. 明史參考書目. [2023-01-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1-25).
- 明朝 在《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三版网络版的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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