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玮(?—1193年),字德玉咸平府(今辽宁开原东北)人,金朝政治人物,金章宗尚书右丞唐朝卢龙节度使刘仁敬之后代。辽朝同平章事刘弘之孙,同知宣徽院事刘君诏之子。

金熙宗时,特赐进士及第。调安次(今河北安次西南)县丞。由遵化县令补尚书省令史。历任户部主事、监察御史,官至尚书省都事。金世宗时,官至户部员外郎,升户部郎中。大定二十三年(1183年)官至同知宣徽院事,为使宋国信副使。大定二十六年(1186年)升任户部尚书。八月,黄河自卫州(今河南卫辉)决堤,大名府、清州、沧州等地都受灾,奉命兼工部尚书前往治理。他治理黄河,堵住缺口,大定二十八年(1188年)以功授参知政事金章宗即位,刘玮知济南府事。明昌二年(1191年)知大名府事,明昌三年(1192年)尚书右丞。明昌四年(1193年)去世,安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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