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书朝鲜语:판서判書)是高丽朝鲜王朝的官职。

高丽的判书始于忠烈王时期,当时官制改制,尚书省六部改为四司,合吏部礼部典理司兵部改为军图司户部改为版图司刑部改为典法司,废除工部,各司长官为判书朝鲜王朝恢复六部制度,但改称六曹,各曹长官为判书。